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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界龙: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0-08-22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审查,候选人王爱红女士、黄易丰先生、赵宏光先生、刘正元先生的任职资格方
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候选人吴健先生、俞敏女士、朱建民
先生的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及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以上董
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
资格、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提名推荐王爱红女士、黄易丰先生、赵宏光先生、刘正
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吴健先生、俞敏女士、朱建民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以上提名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石磊、刘涛、蒋春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