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界龙: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 界龙 编号:临 2020-04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及短信通知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沈伟荣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
认公司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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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0-050)。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控制权变动,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浙发易连”)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持有本公司 130,468,652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6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公司变更公司名
称,更名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最终核定为准)。
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新增:
“医院管理,康复辅具适配服务;软件开发,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护理机
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供应链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
准)。
因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 年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所有制度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
同时相应修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 2020-051)。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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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故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正案(2020 年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 2020-05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控制权变动及个人原因,沈伟荣先生、龚忠德先生、薛群女士、费屹
豪先生、石磊先生、刘涛女士、蒋春先生七位董事提出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王爱红女士、黄易丰先生、赵宏光先生、刘正元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吴健先生、俞敏女士、朱建民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任之日起至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因本次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沈伟荣先生、龚忠德
先生、薛群女士、费屹豪先生、石磊先生、刘涛女士、蒋春先生七位董事将在改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爱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黄易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赵宏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刘正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吴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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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俞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提名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临
2020-052)。
八、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0-055)。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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