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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界龙: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08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 界龙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界龙总部园六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

   中路 2112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0,648,4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257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沈伟荣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石磊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0,644,224     99.9976    4,194     0.002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0,644,224     99.9976    4,194     0.002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王爱红女士为公
3.01                         180,629,395         99.9894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黄易丰先生为公
3.02                         180,629,453         99.9895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赵宏光先生为公
3.03                         180,629,461         99.9895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刘正元先生为公
3.04                         180,629,471         99.9895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吴健先生为公司第
4.01                       180,629,431       99.9894                 是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俞敏女士为公司第
4.02                       180,629,635       99.9896                 是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朱建民先生为公司
4.03                       180,629,471       99.9895                 是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马金龙先生为公
5.01                          180,629,523         99.9895           是
       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罗衡先生为公司
5.02                          180,629,525         99.9895           是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关于变更公司名
       称、经营范围并修
  1                      175,572 97.6669 4,194 2.3331        0    0.0000
       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
  2    事会议事规则》的 175,572 97.6669 4,194 2.3331         0    0.0000
       议案
       选举王爱红女士为
3.0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60,743 89.4179
       董事
       选举黄易丰先生为
3.0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60,801 89.4501
       董事
       选举赵宏光先生为
3.0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60,809 89.4546
       董事
       选举刘正元先生为
3.0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60,819 89.4601
       董事
       选举吴健先生为公
4.01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160,779 89.4379
       立董事
       选举俞敏女士为公
4.02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160,983 89.5514
       立董事
       选举朱建民先生为
4.0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60,819 89.4601
       独立董事
       选举马金龙先生为
5.01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160,871 89.4891
       监事
5.02 选举罗衡先生为公 160,873 89.4902
                                   3
        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应由出席

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他表决事项

为普通决议事项,普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第 3、4、5 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采用累积投

票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周蕾     吴文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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