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界龙:*ST界龙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9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界龙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更名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俞敏(任期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至今):女,汉族,1965 年 1 月生,硕
士,现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特聘教授;上海易连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经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81.10-1983.9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长宁支行 职员
1987.7-2020.1 长宁区业余大学 副教授
2016.5-至今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 特聘教授
朱建民(任期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至今):男,汉族,1955 年 4 月生,
本科,退休;现就职于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经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72.9-1974.9 上海大屯煤电公司职工中心医院 科员
1978.1-1986.5 上海大屯煤电公司职工中心医院 住院医师
1986.5-1998.4 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副主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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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主任医师,副院
长
1998.4-2003.5 徐汇区卫生局 副局长
2003.5-2015.8 徐汇区中心医院 院长
2015.8-2017.4 徐汇区政协 副主席
2017.4-至今 退休 无
吴健(任期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至今):男,汉族,1975 年 10 月生,博
士,现就职于浙江大学,教授;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经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4.7-2006.11 浙江大学 讲师
2006.12-2013.12 浙江大学 副教授
2010.7-2010.10 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 访问学者
2010.11-2012.2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 访问学者
2013.12-至今 浙江大学 教授
张晖明(任期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 5 月 28 日):男,汉族,1956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就职于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 28 日之前担任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经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73-1978 江苏省南通市先锋镇下乡 农业技术员、村党支部副书记
1984-至今 复旦大学 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涛(任期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 9 月 7 日):女,汉族,1964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就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副教授;2020 年 9 月 7 日之前担任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经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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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991 西安邮电学院经管系 助教
1991-1994 西安邮电学院经管系 讲师
1994-1996 西安邮电学院经管系 系副主任
1996-2001 上海农学院经管系 副教授
2001-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副教授
蒋春(任期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 9 月 7 日):男,汉族,1977
年 1 月生,法学硕士,现就职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0 年 9
月 7 日之前就职于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经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5-2009 上海盈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009-2016 上海成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016-至今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石磊(任期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2020 年 9 月 7 日):男,汉族,1958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就职于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复
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期间担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经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79-1983 安徽大学 经济学学士
1986-1989 西北大学 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1989-1992 上海社科院 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1983-1986 合肥市委讲师团 教员
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
1993-至今 复旦大学 任、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经济学院党委书
记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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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石磊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晖明因于 2020 年 5 月在公司连
续任职独立董事六年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因公司控制权变动及个人原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石磊、刘涛、蒋
春提出辞职,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健、
俞敏、朱建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3 次,通讯表决会议 4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全体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在会
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后于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
表: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吴 健 5 5 0 0
俞 敏 5 5 0 0
朱建民 5 5 0 0
张晖明 3 3 0 0
刘 涛 4 4 0 0
蒋 春 4 4 0 0
石 磊 1 1 0 0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晖明因公出
差未能出席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石磊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吴健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2、主持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分别主持召开
及出席了二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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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担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均出席前述会议,对相关审议事
项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及决议。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经营层讨论具体经
营情况并提出相关专业意见及建议。
4、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发表了意见,认
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将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0 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都是在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下进行;交易的内容合法合规,交易价格
以合同价、市场价、评估价等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是公允的;所以本年度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有关精神,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核,认为:2020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规范
运作,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3、对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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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
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方案符合
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
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发放标准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发表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了《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对公司相关业绩情况进行了披露。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
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前述业绩预告的发布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情形。
6、对公司 2020 年度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情况发表意见
2019 年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考虑到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0 年 5 月,股东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020 年 12 月更名为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
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提议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7、对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发表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决定,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8、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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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露了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9、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
评价,相关制度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同时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
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
制出具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
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0、对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发表意见
2020 年度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结果、
决议执行等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在实际运作方面存在违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 年公司经
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运作规范方面的重大风险。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
继续努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程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等方面多作贡献。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吴健、俞敏、朱建民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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