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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界龙:*ST界龙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1-04-29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议,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精神
进行规范运作,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
评价,相关制度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同时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
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
制出具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
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 年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
和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 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进行审议,以上议案所审议的互相担保行为基于实际融资需要而进行;互保
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各被担保方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
截止目前均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况;同时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能及时了解
对方经营和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为此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促进
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项目

及其金额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八、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审查,候选人王爱红女士、赵宏光先生、李文德先生、陈龙先生、杨光先生、艾
子雯女士拥有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
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提名推
荐王爱红女士、赵宏光先生、李文德先生、陈龙先生、杨光先生、艾子雯女士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俞敏女士、朱建民先生、徐素宏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工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扬州子睿贸易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
保,是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
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被担保
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
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