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1-069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浙发易连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
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的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发易连非公开发行 10,000.00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1,100.00 万元。浙发易连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浙发易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 10,000.0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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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十届第三次
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王爱红、李文
德、陈龙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新玛(丽水)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占60%;
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29.9%;
合伙人
西格玛控股(杭州)有限公司,占10%;
杭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占 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格玛控股(杭州)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爱红)
出资额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江景路 1 号 705A-1 室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法律咨询
主营业务情况 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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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
浙发易连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浙发
易连 2020 年、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半年度/2021.6.30 2020 年度/2020.12.31
资产总计 140,007.00 106,105.72
负债合计 33,946.99 39.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060.02 106,066.52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7.65 -32.21
利润总额 -7.70 -32.21
净利润 -7.70 -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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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浙发易连拟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0.00 万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5.11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日为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签订
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
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临 2021-075)。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借款,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为公司
推进新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成功发行
后,将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的同时,为股东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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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十
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浙发易连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涉及
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
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王爱红、李文德、陈龙均回避了相关
议案的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约定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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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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