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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第十届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1-079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六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
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董事赵宏光、杨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 2021-08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董事赵宏光、杨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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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总额;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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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董事赵宏光、杨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13:30 时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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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临 2021-083)。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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