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第十届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1-084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监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
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十届第四次临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
露了《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内部公布了《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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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有异议者,可向
公司监事会进行反映。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它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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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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