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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第十届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 2021-091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六次临时监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

合授予条件进行审议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0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56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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