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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06.18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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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大会议程 ............................................................... 2




议案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议案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会议材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供股东审

阅) ................................................................................................................................................ 19

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2

议案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7

议案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8

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 39

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认可、分配或发行 A 股及/或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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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周五)下午 13:30
现场会议地点:海通证券大厦 3 楼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召 集 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周杰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三、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共审议 8 个议案(其中议案 8 为特别决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非表决事项: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仅供审阅)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认可、分配或发行 A 股及/或 H 股股份的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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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


各位股东:


     受董事会委托,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20 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
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经济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统筹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发展基本面保持长期向好,正在加快形成以
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0 年是中国资
本市场建立 30 周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新
《证券法》和再融资新规等法规的实施不断夯实资本市场法治根基;注册制改革
搭建科创板、创业板、精选层三条跑道;资本市场在机构层面、市场层面、产品
层面的对外开放程度也进一步加深。A 股市场指数与交易量同步上涨,证券行业
全年经营收入同比增长 24.41%。
     2020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境内外环境,董事会继续带领公司抓住资本市场深
化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优秀的经营业绩,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稳居行业前三,其中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排名行业前二,分
类监管评级维持 AA 级。


     一、2020 年度主要工作
     1.顺利完成 A 股非公开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完成 A 股非公开发行,发行 A 股 15.625 亿股,发行价格
每股 12.8 元,募集资金总额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 198.49
亿元。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净资本、净资产规模跃居行业
第 2 位,募集资金将为公司发展资本中介业务、FICC 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


1本报告中除特别注明外,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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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系统建设等领域提供支持,助力公司发展迈向新台阶。此次发行对象包括上海
国资、央企、QFII 等境内外具备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及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了
公司的股权结构。


    2.加强战略引领,制定公司“十四五”规划
    2020 年是公司“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公司全面达成了经营目标。“十三
五”是公司站稳“大起来”阶段,并逐步走向“强起来”阶段的关键五年,公司
有序推进各项战略举措,核心指标稳步提升,行业排名稳中有进。2020 年,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制定了《 海通证券“十四五”
规划》、《海通证券 2021-2023 三年行动规划》、《海通证券“十四五”创新专
题报告》以及《海通证券 2021-2023 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规划》,为未来五年的发
展指明了方向,明确公司将继续以国际一流投行为使命,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
影响力的中国标杆式投行。


    3.推进风险全覆盖管理,坚持合规稳健经营
    2020 年,面对国内外日趋严格的监管要求,董事会不断加强合规管理,举
一反三,强基固本,更好地平衡发展与合规的关系,要求公司牢固树立合规风险
文化,扎牢合规管理的篱笆。董事会在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合规报告》、《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常规报告的基础上,为落实监管要求,结合
公司自身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议案》。针对《证券法》《民法典》新法及分类监管新规的出台,董事会要求
公司加大政策的影响分析与宣导力度。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保持风险
管理的战略定力,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积极
推进风险管理全覆盖,同时根据市场环境加强主动计提风险准备,夯实资产质量。


    4. 提质增效,强化资产负债配置及资金管理能力
    董事会十分关注公司资产负债配置管理能力的建设,建立了资金管理、负债
管理、流动性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综合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资金定价,
制定差异化的内部定价模式。2020 年,资产负债配置分析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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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类资产穿透识别继续精细化,并不断加强对配置效果的检视、评估工作,推
进配置方案切实落地。2020 年公司顺应市场趋势,在利率低位完成多笔融资,
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节约利息支出。


    5. 稳中求进,巩固集团化、国际化战略领先优势
    2020 年,海通国际和海通银行顺利应对全球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疫情等冲
击,在逆境中苦练内功、加速转型、迎难而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海通国际继
续保持投行在香港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在研究业务、私人银行、资产管理等领
域均实现突破,通过持续贯彻 3.0 转型战略,费类收入已成为重要而稳定的收入
来源。海通银行连续三年实现盈亏平衡,各项经营指标表现优异,资本充足率高,
现金流充裕,不良率较低;澳门分行设立已经进入审批的最后环节。为支持公司
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集团授权管理体系,董事会在 2020 年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对子公司增资及设立子公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6. 贯彻并落实新《证券法》,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落实中长效激励机制
    根据新《证券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人治理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修
订内容主要涉及股东权利、审批备案调整的内容、股东大会的通知期等条款。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第七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以
及《关于 2020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方案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
根据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管理细则》向职业经理人下达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并实施了公司职业经理人述职报告工作。


    7.应对股权结构变化,确保关联/关连交易合法合规
    在公司完成 A 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较大调整,董事会高度重
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沪港两地监管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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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全面梳理股权结构变化对关联/关连人及关联/关连交易的影响,本着
审慎、公平原则,批准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
/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并厘定 2020-2022 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统计与预计工
作,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8. 全面落实信息化战略,重大基建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2020 年公司科技创新从顶层设计到组织架构,从科技制度到重大科技项目,
均实现了重大突破。2020 年公司扎实推进 2016-2020 年科技发展规划收官和“十
四五”科技规划的编制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将信息技术管理部调整为金融科技部、软件开发中心、
数据中心三个一级部门。调整后,公司将建立起分工明确、运作高效、与公司专
业化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科技组织架构,为公司科技引领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
“十四五”科技规划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张江科技园正式启用,未来将成为公司的科技基地、培训基地、创新基地,
成为推动海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南外滩总部大楼以及北京路海通大厦
项目均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进展。至此,南外滩总部大楼、广东路海通证券大厦、
北京路海通大厦和浦东张江科技园将形成鼎立之势,以 16 万平方米的总建筑面
积,服务公司一万余名员工,是托起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9. 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获得上交所 A 类评价
    董事会严格按照两地监管要求,合规、高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 年公司 A 股披露 78 个临时公告,4 个定期报告,1
个社会责任报告及 7 个月度财务数据简报以及 190 个 H 股公告及通函。2020 年
公司持续 5 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最高等级 A 类评价。在自愿披露方面,
公司进一步强化对发展战略及其实施成效的披露,加强对监管政策的解读和影响
分析,为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竞争优势和风险状况提供了依据,受
到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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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加强与资本市场交流的深度与广度
    2020 年,根据董事会要求,管理层克服疫情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维护
投资者关系,通过线上业绩推介会、线上路演等方式继续保持与投资者高效沟通;
在疫情稳定期间,继续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参加投资者会议等多种方式,主动
加强与投资者及分析师交流,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经营战略、策略和经营成
效,精细化地管理投资者预期,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2020 年,公司共
召开 2 次业绩发布会,共有超过 200 人次的境内外投资者及分析师参会,受邀参
加 6 家境内外投行、券商举办的论坛。此外公司还通过组织上交所线上平台业绩
会、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等活动,扩大投资沟通范围。


    11. 加强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外部评级持续提升
    2020 年,公司准确定位自身作为上市公司、金融公司以及企业公民的角色,
在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员工关爱、绿色金融、脱贫攻坚等
方面持续履责,致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绘制美好商业蓝图以及致力和谐社会建设,
为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
    凭借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优秀表现,2020 年公司 MSCI ESG 评级首次达到 BBB
级,为已公开评级的中国投资银行业与经纪业公司中的最高评级,超过 63%的全
球同业公司,体现资本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认可。


    二、2020 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1. 总体履职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准确判断国内外经营形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体董
事勤勉尽责,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利用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了
智慧和力量,在战略引领、风险管控、激励约束、审计事项、公司治理等方面提
供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有力保障
了董事会的高效运作、科学决策和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1)董事会运作高效,重大决策科学、透明
    董事会科学规划会议安排、加强会议计划执行力度、优化会议流程、注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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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沟通、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议事效率。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
会各类会议共 27 次,其中董事会 8 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 2 次,审计委员
会 5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 次,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7 次,合规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3 次,审议通过了 56 项议案。
    (2)董事培训有效开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2020 年公司董事积极参加了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组织的有关培训,公司还组
织负责 ESG 咨询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了香港上市规则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此外,
董事通过公司定期制作的《董监事通讯》《证券市场法规及案例分析》等材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证券市场最新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
    (3)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2020 年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 22 项决议。董事会根据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股东实施了分红派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8 元(含税),共发放现金红利 36.58 亿元。通过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出席会议情况
    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董事姓名        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出席会议情况
 周杰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许建国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瞿秋平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张鸣(独董)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任澎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林家礼(独董)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屠旋旋    应出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朱洪超(独董)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周东辉    应出席 5 次,亲自出席 5 次            周宇(独董)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余莉萍    应出席 8 次,亲自出席 8 次            陈斌(离任)           应出席 2 次,亲自出席 2 次


    三、2021 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1. 保持战略定力,按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求,落实“十四五”规划
    2021 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董事会将继续紧跟国家宏观政
治经济形势,坚持发展主旋律,以“集团化、国际化、信息化”战略为引领,在
布好局的基础上,下好先手棋,加快推动“补短板、破瓶颈”的措施落地,全面
强化公司投行承揽与销售定价能力、资产管理能力、资本与投资管理能力、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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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机构经纪与销售交易能力等五大能力建设。要夯实“四根支柱”建设,
用创新改革的思维方法解决存在的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公司活力动力。


    2.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全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
    董事会将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打造人人合规、主动合
规、持续合规、全面合规的全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合规管理的专业化与前
瞻性,提升子公司与跨境合规管控,深度推进集团合规监测的科技化、精细化制
度与授权管理。董事会将继续确保公司守住防范重大风险底线,构建完善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深化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风险管理的
深化应用以及前瞻分析。


    3.持续完善大类资产配置,优化融资能力,强化资金管理体系建设
    董事会将持续完善集团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体系与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资产负
债管理机制建设,指导公司大类资产的识别、评估、配置及动态调整;进一步优
化内部定价系统,引导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集团负债规划与管理能力,债务融资
由单纯流动性保障功能逐步转向业务驱动。


    4. 进一步提升风险防御能力,持续加强合规管理
    董事会将持续推动公司风险防御能力的提升,在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管控
的同时,注重事前的效率、事中的检查和事后的问责,从授权合规性向授权量化
合理性着手,持续优化公司授权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子公司统一合规风控体
系的搭建,完善公司境内外全业务领域的合规风控工作。


    5. 继续支持科技全面赋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推进集团重大项目
    董事会将推动公司完成“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将金融科技、数据
治理放在集团发展更为重要的位置,推动科技持续赋能公司业务发展、管理提升
以及集团化管控。稳步推进公司包括海通大厦、张江科技基地、南外滩总部大楼
等重大基建项目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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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持续提升集团化下的公司治理,继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高信
息披露质效,提升参与社会责任管理力度
       董事会将持续完善公司各层级的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决策事项的
督办执行制度及机制,确保“三会一层”职权明确、运行顺畅,董事会及各专业
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有效运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沟通的主动性、针对性,持续拓展资本市场跟踪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丰
富市场沟通形式,提升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股权管理和
股东权益保护的及时性、有效性。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
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践行社会责任,服务经济高
质量发展的同时,制定董事会参与公司 ESG 管理的制度规范,搭建 ESG 管理委员
会及工作组,完善顶层设计。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在境内外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开拓进取,勤勉尽职,
坚持稳中求进,加强战略引领,紧扣资本市场改革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2021
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多措并举推动战略规划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金融监管要求,积极有为,不断提高决策能力,为实体经济、股东、
客户、员工和社会创造卓越价值,带领公司向打造中国标杆式投行的方向不断前
行!


   上述报告,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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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


 各位股东:


       受监事会委托,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20 年,公司直面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的挑战,抓住国
 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的机遇,凝心聚力,共克时艰,顺利完
 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佳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940.73 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34.48 亿元,母公司净资本 841.30 亿元,
 实现营业收入 382.2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75 亿元,每股收
 益 0.9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1.75 元。公司继续保持了中国
 证监会分类监管评价的最高等级 A 类 AA 级。
       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支持配合下,2020 年监事会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履职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推动公司的规范健康发
 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1.履行法定职责,审议重大事项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了相关报告和议案,包括公司年报、
 半年报、季报等定期财务报告、年度合规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修改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会计事项、提名拟任监事候选人等事项。
       监事会 4 次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通过议案   会议形式


 2本报告中除特别注明外,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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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
1                   2020 年 3 月 26 日          3.公司 2019 年度合规报告     现场+电话
     第四次会议
                                                4.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5.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2                   2020 年 4 月 28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现场+电话
     第五次会议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届监事会                               的议案
3                   2020 年 8 月 28 日                                       现场
     第六次会议                                 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4.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4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讯
     第七次会议

    2.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020 年监事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监督了公司定期报告审议、章程修
订、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监事列席了 4 次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分别是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七
届七次董事会、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2020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的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对董事
会审议、表决定期财务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合规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重要发展战略的制定、重大投、融资、关联交易等重要事
项的决策、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经营层的考核激励等进行了监
督。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也同时发给监事审阅。通过列
席董事会会议并审阅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监事会实时监督
了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了解了经营层对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情
况,有效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3.推动公司完善合规与风控体系,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0 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关
于 2020 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监事在列席董事会会议时,
听取了相关专题汇报,监督了上述议案审议的全过程。公司还于 2021 年年初向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提交了关于应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新规举措的专题报告,和关于自律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接受全体监事的监督。
   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都作为议案提交监事会审议,合规与
风险管理方面的月报、季报、半年报等都提交主持工作的监事会副主席审阅,使
监事会能全面掌握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方面的情况。
   监事会致力于整合公司各方监督资源,提高履职效率,继续坚持监督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由监事会副主席等召集,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职工
代表监事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加。每季度召开的联席会议发挥了公司法人
治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合规风控监督、稽核审计监督的合力,在防范经营风
险、规范员工执业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督导公司不断提高资产质量
   公司每月的财务分析报告都提交主持工作的监事会副主席审阅,监事会对公
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听取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财
务情况说明、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预算情况的汇报。
   202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A 股,并发行了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在董事会
审议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方案时,监事全程监督,审阅发行文件并签字。公司在
2021 年年初向监事会提交了上述 A 股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题
报告,接受全体监事的监督。
   同时,根据固定资产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公司还向监事会提供了如何加强
固定资产管理的书面专题汇报。
   5.监督公司董事和经营层的履职行为,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了拟任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经营层年度考核、高
级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方案的确定等整个过程。监事会副主席还听取了高级管理人
员的年度述职,对经营层的履职提出了建议。
   6.监督公司的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业务发展
   2020 年董事会审议修订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新的战略规划、重大担
保事宜、董事会授权事项和子公司重大事项时,列席的监事也对此发表了意见和
建议。2021 年年初,根据市场热点,公司向监事会提交了科创板业务开展情况
及全面实施注册制后的应对措施的专题报告,接受全体监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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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随着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基建项目不断增多,为加强监事会对公司固定资产
投资的监督,监事会在 2020 年对公司张江科技园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
公司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展、工程监理、决策审批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实地查
看了在建的办公楼和机房等设施。监事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注意安全
生产,并按相关规定加强稽核。根据子公司业务的具体情况,监事会实地调研了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子公司经营层交流、分析
了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完善措施,督促子公司高度重视经营中的风
险,吸取经验教训,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监事会通过副主席参加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各类委员会会议及专题会
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发挥了监督作用。
   7.不断完善监事会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2020 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向第四届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了述职,职工
代表大会对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度的履职进行了评价,3 位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度的履职评价均为“合格”。
   为提高监事的履职技能,监事会十分重视对监事的培训,2020 年公司监事除
参加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外,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和书面培
训。2020 年新修订的《证券法》对监事和监事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在 2020
年年初向全体监事提供了相关书面培训材料,要求认真学习;在现场召开的监事
会会议上安排了 2 次培训,分别是专业律师对《证券法》修订要点解读,及香港
联交所对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要求。每季度监事会办公
室都会编辑《证券市场法规及案例分析》发给监事,及时将境内外金融市场监管
政策和法规方面的最新信息传达至监事,使其能了解监管方面的最新动向,实施
有效监督。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情况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评价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
况汇报及 2021 年经营计划》《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合规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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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A 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
中天审字(2021)第 1008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H 股)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
A 股合并资产负债表(H 股综合财务状况表)、A 股合并利润表(H 股综合损益表
及其他全面收益表)、A 股和 H 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A 股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H 股综合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A 股)或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H 股)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末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监事会审议,表示认可。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符合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地的监管要求。2020 年因
工作变动和年龄原因,公司共更换了 1 名董事和 3 名监事,相关提名、审议程序
完备、合规,按监管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并向交易所上传了相关信息,向监管
部门进行了报备,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信息变更。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合规经营,勤勉尽职。公司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总体
目标任务,主要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继续位居国内行业前列。在经营中,未发现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行
为。
   2020 年,公司依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明确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5%以上股东相关规定等,进一步保障了全
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构架体系,2020 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及重大合规风险。公司所有业务和业务管理部门都设置了合规人员,所有分支
机构都配置了合规管理人员,所有子公司都配置了 1 名分管合规管理工作的高级
管理人员或合规负责人。
   公司始终遵循“稳健乃至保守”的风险管理理念,已建立较为完整有效的全
面风险管理架构体系,针对日常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公司及时对风险进
行评估、计量、监控、应对和报告,并通过培训、检查、稽核等手段不断强化对
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测和事后检查。2020 年公司所有风险控制指标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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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监管要求,各类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良好。
   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外部注册会计师针对内控设计及
执行情况进行的独立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重大缺陷。
   4.2020 年是公司“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公司奋发图强,
全面达成了经营目标。公司顺利完成了 200 亿元人民币 A 股非公开发行,总资产、
净资产创历史新高,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收入、利润刷新历史第二高水平,ROE
持续改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费类业务收入创历史最好水平;互联网渠道业
务占比继续提升,产品销售快速增长;投资业务获得多项新业务资格,资本与投
资管理能力不断加强;海外业务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全球服
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继续加强合规风控、人才、IT 和研究四根支柱建设,
夯实公司发展基础;公司还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凝聚力,并践行社会
责任与担当。
   5.募集资金使用合规。2020 年公司进行了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4 亿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到位,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
德师报(验)字(20)第 00354 号验资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承诺用途及拟投入金额范围的规定使用资金: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
务约 30%,扩大 FICC 投资规模约 50%,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约 7.5%,增加投行业
务的资金投入约 10%,补充营运资金少于 2.5%。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使
用募集资金 197.62 亿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0.29 亿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0.86 亿元。尚未使用资金用途全部为信息系统建设投入,预计将于 2021 年上半
年完成全部投入使用,符合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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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 10 只公司债券,规模为 435 亿元;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 8 期短期融资券,规模为 390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主要
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及偿还债务,满足债务结构调整的资金需求。公司在资金划拨、
存放、使用方面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所有资金业务均按照
授权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合规运用。
   6.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审议流程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完
整。2020 年,董事会除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和《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外,就 A 股非公开发行涉及
的关联交易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签署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并厘定 2020-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
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并厘定 2020-2022 年
度持续关联交易/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还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在公司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也披露了关联交
易的相关情况。
   7.信息披露诚信规范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董事和董
事会勤勉尽责,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相关股东配合守法,信
息披露的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合规有效,内幕信息管理到位,公司 2020
年在操作非公开 A 股发行等重大事项时,未发生信息泄露、内幕交易和股价异动。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护了公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连续 5 年获得 A
类评价。


   三、监督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推进公司“十四五规划”的落地实施,继续做强公司;
   2.应对分类监管新规,持续加强合规风控,增强核心竞争力;

                                          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持续加强财务管理;
4.进一步优化薪酬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四、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1.督导公司“十四五”规划的落地实施;
2.监督财务重点事项;
3.督导公司内控更优化;
4.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5.组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重要业务和重大投资情况;
6.完善监事会自身建设。


上述报告,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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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审阅)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有 11 名董事,其中 4 位是独立董事。各位独立董事的基
本情况如下: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张鸣先生, 1958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研究员,
2016 年 6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
张先生于 1983 年自上海财经大学毕业后起一直在该校任教,先后担任会计学院
教研主任、副系主任和副院长职务,现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张先生自 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
市,股票代码为 600327)独立董事。张先生 2016 年 5 月起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000)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起担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起担任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起担任上海申丝企业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
   林家礼先生,1959 年出生,哲学博士,香港高等法院律师及前大律师、香港
仲裁司学会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荣誉资深会员、澳洲管理
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大学专业教育学院荣誉院士。2017 年 4 月 6 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麦格理基础设施及有形资产之大
中华及东盟区非执行主席。林先生拥有超过 30 年经验,包括跨国企业管理、策
略顾问、公司管治、直接投资、投资银行及基金管理方面,并跨越电信╱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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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消费市场╱医疗保健、基础建设╱房地产,能源╱资源及金融服务行业。
林先生曾任香港电讯总经理、泰国正大集团高管及集团属下数家公司之董事长╱
董事╱行政总裁、中银国际之董事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副主席及首席营运官、新
加坡主权基金淡马锡控股旗下新加坡科技电讯媒体之执行董事及麦格理资本之
香港╱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区主席兼亚洲区资深顾问等。林先生现
担任奥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48)、资本策略地产有限公司(股份
代号:497)、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3)、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337)、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华隆金控有限公司,股份代
号:1682)、凯知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22)、美亚娱乐信息集团有
限公司(股份代号:391)及黄河实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18)之独立非执行董
事;并为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31)、国艺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8228)、新华汇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8)、天大药
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55)及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6,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之非执行董事,而上述各公司之股份
均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彼亦为 Asia-Pacific Strategic Investments Limited
(前称:China Real Estate Grp Ltd.,股份代号:5RA)、 Beverly JCG Ltd.
(前称:JCG Investment Holdings Ltd.,股份代号:VFP)、Thomson Medical Group
Limited(股份代号:A50)、Top Global Limited(股份代号:BHO)及 Alset
International Ltd.(前称: Singapore eDevelopment Limited,股份代号:40V,
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而上述各公司之股
份均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林先生亦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Sunwah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份代号:SWH)之独立董事、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 AustChina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AUH)及马来西亚交易所(Bursa
Malaysia)上市 TMC 生命科学(股份代号:010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伦敦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Jade Road Investments Limited (股份代号: JADE, 前
称:Adamas Finance Asia Limited)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自 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
上市,股份代号: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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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洪超先生,1959 出生,法学硕士,高级律师,自 2019 年 6 月 18 日起担任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1986 年 6 月起担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
合伙人。朱先生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载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法学会诉
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
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朱先生是上海市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是中共上海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朱先生自 1983 年 7 月至 1986 年 6 月担任上海
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在 1994 年至 2018 年期间,曾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第三、四、五、六届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六届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七
届监事长,上海市第十三、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先生自 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为 600833)独立董事;自 201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该公司于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300168)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4 月
至 2020 年 2 月担任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
号为 0976)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先生自 2015 年 6 月起担任钜派投资有限公司(该
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JP)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起担任乐
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LEJU)独立董事;
自 2018 年 7 月起担任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
市,股份代号为 2048)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 年 7 月起担任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21 年 2 月起担任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号为 2183)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宇先生,1959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
贴专家,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自 2019 年 6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先生自 1982 年 8 月至 1992 年 3 月担任
新疆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师,其中自 1990 年 4 月至 1992 年 3 月同时担任日本大阪
商业大学客座研究员;自 1992 年 4 日至 2000 年 3 月,在大阪市立大学经济学部
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自 2000 年 4 月至 2000 年 11 月担任日本大阪市立大学经
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自 2000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济研究所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其中自 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从事经济理论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自 200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主
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金融货币研究中心主任。

   2.兼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鸣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东盟区非执
                            麦格理基础建设及有型资产(香港)有限公司
                                                                               行主席
                            胡百全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资本策略地产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河实业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新华汇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Top Global Limited                                 独立董事
                            Sunwah International Limited                       独立董事
                            AustChina Holdings Limited                         独立董事
                            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Adamas Finance Asia Limited                        董事
                            China Real Estate Grp Limited                      独立董事
林家礼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凯知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美亚娱乐咨询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国艺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China Medical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中国
                                                                               独立董事
                            医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天大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
                            Aurum Pacific (China) Group Limited 奥栢中国
                                                                               独立董事
                            集团有限公司
                            Thomson Medical Group Limited                      独立董事
                            TMC Life Sciences Berhad TMC 生命科学              独立董事
                            Als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独立董事
                            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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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Singapore Development Ltd                      董事
                            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主任/高级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富顺凯德国际企业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监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钜派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洪超   独立非执行董事
                            乐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教授、
                                                                           国际金融货
                                                                           币研究中心
                                                                           主任、上海
 周宇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海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院
                                                                           世界经济研
                                                                           究所国际金
                                                                           融研究室主
                                                                           任



   3.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 4 名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疫情原因公司独立董事未能参加了该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鸣先生、
朱洪超先生、周宇先生参加了该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周宇先生参加了该次临时股东大会。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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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 8 会议,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鸣              8                  8                           4                          0             0
林家礼             8                  8                           8                          0             0
朱洪超             8                  8                           5                          0             0
 周宇              8                  8                           7                          0             0
         (3)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
    员会 7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 3 次。公司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和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张鸣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合规与风控委员会
          林家礼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朱洪超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合规与风控委员会
           周宇          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
                       发展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员会                                           员会
        张鸣                 -                     3/3                        7/7                 2/2
        林家礼               -                       -                        7/7                 2/2
        朱洪超               -                     3/3                         -                  2/2
        周宇                7/7                      -                        7/7                   -



           2. 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充分履行了职责,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专业、负责和独立的审议每个议题,重点
    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发展战略、风险管理、重大投融资、董事提名、薪酬激励、
    人才队伍建设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通过公司定期编制的《董监事通讯》《证券市场法规及案例分析》
    等材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证券市场最新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
    同时独立董事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
    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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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
合理;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认购价格公允,交易事项没有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事前认可后,同意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
司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厘定 2020-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在证券市场上提供的公
开服务或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
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预计的各类交易
和服务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有
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的相关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并厘定
2020-2022 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各类交易和服务遵循公平、公正、
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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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关连交易而对关联方/关连
人士形成依赖,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关
连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会上独立董事出具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议通过,该
笔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
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及审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周东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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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董事的条件。
周东辉先生的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符合公司 2019 年度
制定的经营目标,对该考核结果无异议。
   5.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发布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
预增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
了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6.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金[2016]12号),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5年,对于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
师事务所可适当延长续聘年限至不超过8年。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
续聘用德勤华永事务所的年限将达到8年。自2020年起,德勤华永事务所将不再
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和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由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提供相关的境内审计及审阅服务、由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按照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关的境外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宾咸永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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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罗宾咸永
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境外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董
事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当时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正在推进过程之中,从
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19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
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2020 年 8 月 28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3,064,2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657,976,000.00 元。本次现金股利分配
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23,941,157,939.79 元结转下一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以总股
本 13,064,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57,976,000.00 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
因素,拟定了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该预案。
   8.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
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股东对相关承诺均持续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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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2020 年公司 A 股披露 78 个临时公告,
4 个定期报告,1 个社会责任报告及 7 个月度财务数据简报以及 190 个 H 股公告
及通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开展了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专业、规范、优秀的信
息披露保证了公司高度的透明度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
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所作出的结论。
   11. 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的
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为审
议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2020年公司召开董
事会8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
次,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7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次,共计27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依法合规,所有重大
事项均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作,
促进了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1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20
年1-6月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0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为下一个五年指明了方向,独立
董事建议公司紧跟国家宏观政治经济形势,抓住市场机遇,保持战略定力,按照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求,积极落实“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集团化管理机制,
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建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诚信、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
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围绕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认真、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
沟通和协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出合理意见及建议,尽职尽责,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张鸣、林家礼、朱洪超、周宇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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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A 股)、2020 年业绩公告(H 股)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当
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htexnews.hk , 并 同 时 刊 登 于 公 司 网 站
http://www.htsec.com。此外,公司已根据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前向 H 股股
东寄送年度报告的相关材料。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A 股)。
   年度报告见会议材料附件。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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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


         2020 年,全球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冠疫情,资本市场对内全面深化改革、对外
 加速开放的双主线日渐明晰。公司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董事会的正
 确领导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顺利完成 200 亿元定增融资,资本实力进一
 步提升;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取得积极进展,金融产品销售、融券业务实现快速发
 展;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及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在科创板取得亮眼成绩;资产管理
 业务发展迅速,规模利润大幅增长,均创历史新高;交易及机构业务获得多项创
 新资格,场外衍生品等资本中介业务发展迅速;融资租赁业务坚持立足本源,服
 务实体经济,竭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集团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张江科
 技园、南外滩总部大楼基础建设工程。
         公司始终坚持“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经营理念与“稳健乃至保守”
 的风险控制理念,分类评级连续四年保持行业最高的 AA 级。


         一、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单位:亿元
                                        A股                                           H股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
总资产                6,940.73        6,367.94        9.00%           6,940.73        6,367.94      9.00%
总负债                5,259.47        4,956.75        6.11%           5,259.47        4,956.75      6.11%
净资产                1,534.48        1,260.91       21.70%           1,534.48        1,260.91     21.70%
                  4
净资本(母公司)       841.30          732.08        14.92%            841.30          732.08      14.92%


                                       A股                                           H股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382.20        348.60         9.64%           542.77         515.52          5.29%
/收入及其他收益



 3
   本报告中数据除特别注明外,以经审计的 A 股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币种为人民币,其中涉及净利润、净
 资产、综合收益总额等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数据为准。本报告中主要财务指标均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口径。
 4
   本报告中 2019 年度末的净资本指标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10 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规定》进行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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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支出
                    223.58       210.53         6.20%           390.63        378.30   3.26%
/支出总额
利润总额            157.57       138.72         13.59%          157.57        138.72   13.59%
净利润              108.75        95.23         14.20%          108.75        95.23    14.20%
综合收益总额        110.91        98.59         12.50%          110.91        98.59    12.50%
每股收益(元/股)    0.90         0.83          8.43%            0.90          0.83    8.43%


         (一)资产负债状况
         资产 2020 年末,集团总资产 6,940.73 亿元,较上年末(6,367.94 亿元)
 增加 572.79 亿元,增幅 9.00%。主要变动情况是: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
 出保证金增加 206.90 亿元,融出资金增加 202.70 亿元,长期应收款增加 132.71
 亿元,固定资产增加 79.81 亿元。
         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资产占集团
 总资产的 37%,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占总资产的 23%,融出资金
 占总资产的 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 8%,应收融资租赁款占总资产的
 7%,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占集团总资产的 2%,大
 部分资产变现能力较强,集团资产流动性较强,资产结构优良。
         负债 2020 年末,集团负债总额 5,259.47 亿元,较上年末(4,956.75 亿元)
 增加 302.72 亿元,增幅 6.11%。主要变动情况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 207.03
 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及应付债券增加 86.08 亿元,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增加
 46.05 亿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及拆入资金减少 138.67 亿元。


         (二)财务收支情况
         营业收入 2020 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382.20 亿元,同比(348.60 亿元)
 增加 33.60 亿元,增幅 9.64%,主要变动情况是:
         1)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52.08 亿元,同比(35.71 亿元)增加 16.37 亿
 元,增幅 45.84%,主要是代理买卖手续费收入增加;
         2)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9.39 亿元,同比(34.57 亿元)增加 14.82
 亿元,增幅 42.87%,主要是股票承销收入增加;
         3)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3.72 亿元,同比(23.95 亿元)增加 9.77
 亿元,增幅 40.79%,主要是管理的资产规模增加;

                                                  3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利息净收入 48.91 亿元,同比(41.48 亿元)增加 7.43 亿元,增幅 17.91%,
主要是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增加及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少;
    5)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6.20 亿元,同比(116.00 亿元)增加
0.20 亿元,增幅 0.17%;
    6)其他业务收入 70.39 亿元,同比(84.28 亿元)减少 13.89 亿元,减幅
16.47%,主要是子公司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支出 2020 年度,集团营业支出 223.58 亿元,同比(210.53 亿元)增
加 13.05 亿元,增幅 6.20%,主要变动情况是:
    1)业务及管理费 119.47 亿元,同比(110.95 亿元)增加 8.52 亿元,增幅
7.68%,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
    2)信用减值损失 45.86 亿元,同比(28.47 亿元)增加 17.39 亿元,增幅
61.07%,主要是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增加;
    3)其他业务成本 56.33 亿元,同比(69.56 亿元)减少 13.23 亿元,减幅
19.03%,主要是子公司销售成本减少。
    收益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157.57 亿元,同比(138.72 亿元)
增加 18.85 亿元,增幅 13.59%。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2.75 亿元;子公司
实现净利润 45.44 亿元。
    2020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 0.90 元,同比(0.83 元)增加 8.43%。
    2020 年度,公司综合收益总额 110.91 亿元,同比(98.59 亿元)增加 12.32
亿元,增幅 12.50%。


    (三)净资产、净资本状况
    2020 年末,公司净资产 1,534.48 亿元,较上年末(1,260.91 亿元)增加
273.57 亿元,增幅 21.70%,主要是 A 股定向增发增加净资产 198.49 亿元,实现
净利润增加净资产 108.75 元,分配 2019 年度股利减少净资产 36.58 亿元,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增加净资产 2.38 亿元。
    2020 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 11.75 元,较上年末(10.96 元)增加 0.79 元。
    2020 年末,母公司净资本 841.30 亿元,较年初(732.08 亿元)增加 109.22
亿元,主要变动情况是:净资产增加使净资本增加 237.58 亿元,资产项目增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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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净资本减少 115.02 亿元,次级债减少使净资本减少 16.60 亿元。期末母公司
净资本/净资产比值为 61.21%,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资产结构良好,流动性较强,资产质量优良。
       A 股与 H 股主要差异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H 股财务报告中总收入、总支出与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的 A 股财务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的差异主要是手续费、利息的
收支分别反映与按净额反映形成的差异。
       A 股与 H 股财务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无差异。


       二、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2018 年末
  1      总资产(亿元)                             6,941        6,368               9.00%            5,746
  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亿元)           1,534        1,261              21.70%            1,179
  3      所有者权益(亿元)                         1,681        1,411              19.14%            1,302
  4      负债(含客户资金)(亿元)                 5,259        4,957               6.11%            4,444
  5      负债(不含客户资金)(亿元)               4,178        4,082               2.34%            3,725
  6      每股净资产(元/股)                        11.75        10.96               7.21%            10.25
  7      资产负债率                                71.30%        74.31%      下降 3.01 个百分点      74.10%
  8      杠杆率                                     3.48          3.89             减少 0.41          3.86
  9      杠杆率(含客户资金)                       4.13          4.51             减少 0.38          4.41


序号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幅度         2018 年末
  1     营业收入(亿元)                            382.20     348.60             9.64%            237.65
  2     业务及管理费(亿元)                        119.47     110.95             7.68%            93.83
  3     利润总额(亿元)                            157.57     138.72             13.59%           75.70
  4     净利润(亿元)                              120.37     105.41             14.20%           57.71
  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108.75      95.23             14.20%           52.11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8%      7.81%      上升 0.07 个百分点      4.42%
  7     每股收益(元/股)                            0.90       0.83              8.43%             0.45
  8     营业利润率                                  41.50%     39.61%      上升 1.89 个百分点      29.92%
  9     营业费用率                                  31.26%     31.83%      下降 0.57 个百分点      39.48%
 10     成本管理能力                                 1.19       1.10             增加 0.09          1.22


序号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2018 年末
  1     母公司总资产(亿元)                       3,977         3,419              16.31%           3,061
  2     母公司净资产(亿元)                       1,374         1,137              20.90%           1,082
  3     母公司负债(含客户资金)(亿元)           2,602         2,283              14.02%           1,979
        母公司负债(不含客户资金)(亿
  4                                                1,929         1,718              12.25%           1,549
        元)
  5     母公司净资本(亿元)                      841.30        732.08              14.92%           不适用
                                                     3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     母公司净资本/净资产                       61.21%        64.39%      下降 3.18 个百分点   不适用
  7     母公司净资本/负债                         43.70%        42.61%      上升 1.09 个百分点   不适用


  注: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数

       杠杆率=资产总额/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100%

       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数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成本管理能力=(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支出

       除杠杆率(含客户资金)外,其余计算公式中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均不包括客户资金、负债。



      2020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8%,同比(7.81%)上升 0.07 个百
分点。
      2020 年,公司营业利润率 41.50%,同比(39.61%)上升 1.89 个百分点。
      2020 年,公司杠杆率(不含客户资金)3.48,较上年末(3.89)减少 0.41。
      2020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 71.30%,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2021 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窗口
期和证券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以产品为纽带,完善财
富管理业务体系;强化投行承揽与销售定价能力建设,巩固投行业务市场地位;
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做大主动管理规模,打造资管业务各子公司专业品牌;完善
业务布局,推动租赁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将以“集团化、国际化、信息化”
战略为引领,加快推动“补短板、破瓶颈”的措施落地,打造以服务客户为中心
的业务体系以及以服务业务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扎实提升公司的长
期核心竞争力。


      上述报告,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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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各位股东:


    经 审 计 , 公 司 2020 年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0,875,396,346.26 元,母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7,274,599,254.97 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投资者分配。公司按 2020 年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
727,459,925.50 元,三项合计金额为 2,182,379,776.50 元,提取后公司 2020
年当年可供投资者现金分配的利润为 5,092,219,478.47 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
利润 24,708,236,893.88 元,加公司本年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
-22,781,748.86 元 , 减 公 司 本 年 实 施 2020 年 中 期 利 润 方 案 分 配 的 股 利
3,657,976,000.00 元,母公司 2020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26,119,698,623.49 元。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对 2020 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确定为:
     1.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A 股和 H 股公司总股本 13,064,200,000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266,050,000.00 元 。 本 次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22,853,648,623.49 元结转下一年度。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
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 2020 年度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5本方案中除特别注明外,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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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海通证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相关的境内审计及审阅
服务,由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提供相关的境外审计及审阅服务。在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遵循审计准则,遵守
职业道德,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鉴于普华永道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方面处于国内外领先地
位,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统一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境外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因审计内容增加及公
司业务发展等原因,2021 年度含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 520 万元(其中:财务
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 4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40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
加 154 万元。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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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对 2021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连交易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
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
连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
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 2021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
   1.《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性关连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
签署《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
协议明确关连交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定价基准、管控流程等内容,并对 2020
至 2022 年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进行预计。
   上述框架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屠旋旋先生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
针对框架协议的签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董事会审议结果及框架
协议签署公告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3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涉及证券和金融
产品交易及证券和金融服务相关的持续关连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内容            2020 年度预计交易上限                2020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
     流入                                           210,000.00                     18,047.21
     流出                                           350,000.00                     23,000.00
     证券及金融服务
     产生收入                                         2,000.00                         692.05
     支付费用                                         2,000.00                              -

      公司聘请的境外审计机构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就上述持续关连交易
执行审核程序,并向公司董事会发出鉴证报告。


      2.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1)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发        占同类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                                                              备注
                              生金额            的比例(%)
                                                                      向关联人收取的投资银行业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35.28               小于 0.5%
                                                                      务等手续费收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12/31        占同类交易金额
          往来项目                                                              备注
                               余额             的比例(%)
                                                                      应向关联人收取的债券承销
应收账款                        81.00               小于 0.5%
                                                                      服务费余额


      (2)与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发        占同类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                                                              备注
                              生金额            的比例(%)
                                                                      向关联人收取的证券交易手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3.94              小于 0.5%
                                                                      续费及佣金收入
                                                                      关联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净
利息净收入                           2.34              小于 0.5%
                                                                      收入
                                                                      向关联人支付的物业服务等
业务及管理费支出                     7.84              小于 0.5%
                                                                      费用支出



                                               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发生金        占同类交易金
       交易内容                                                              备注
                               额              额的比例(%)
                                                        向关联人收取的投资银行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3,090.64           6.00% 业务收入、销售服务费收
                                                        入、投资咨询服务费收入等
                                                        向关联人收取的证券交易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15.92       小于 0.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关联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
利息净收入                         5.45       小于 0.5%
                                                        净收入
                                                        向关联人支付的销售服务
业务及管理费                      14.36       小于 0.5%
                                                        费等
                                                        报告期内,信用拆借交易规
信用拆借交易利息净支出            98.19       小于 0.5% 模 40 亿元
                                                        期限:1-7 天
                                                        报告期内,回购交易规模
回购交易利息净支出               289.65       小于 0.5% 78.91 亿元
                                                        期限:1-32 天
                                                        报告期内,交易规模 37.57
黄金远期交易利息净支出         3,377.65       小于 0.5% 亿元
                                                        期限:9 至 12 个月
                                                        报告期内,名义本金发生额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净损益                                  52.43 亿元
                          (12,036.67)       小于 0.5%
(注)                                                  期末名义本金余额 6.04 亿
                                                        元。
注:关联人作为交易对手方与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产生的已实现及未实现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12/31        占同类交易金额
       往来项目                                                              备注
                            余额             的比例(%)
                                                                   应收关联人各项业务报酬余
应收账款                    4,339.34                     0.52%
                                                                   额
应付账款                          1.74              小于 0.5%      应付关联人销售服务费余额
                                                                   关联人存放公司的客户保证
代理买卖证券款              8,011.69                小于 0.5%
                                                                   金余额


    另外,部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关联法人作为合格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开展
现券买卖交易,报告期内累计成交金额 106.39 亿元。
    (4)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合计发生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25 万
元、利息净收入 1.69 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款 92.65 万元。

                                            4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 2021 年度及至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连
交易进行了预计。
   1.上海国盛集团及其联系人
   依据《香港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临时会议)批准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及其联系人签订《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
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于 2020 年 8 月 6 日签署上述协议,对 2020
至 2022 年持续关连/联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

                                                                        根据 2020 年 8 月 6 日签署
                     根据 2020 年 8 月 6 日签署的框架协议               的框架协议执行,交易金
证券和金融服务
                     执行                                               额控制在协议约定的 2021
                                                                        年度上限内。

                                                                        根据 2020 年 8 月 6 日签署
                     根据 2020 年 8 月 6 日签署的框架协议               的框架协议执行,交易金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执行                                               额控制在协议约定的 2021
                                                                        年度上限内。



   2.与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向
                     关联方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为关联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
                     方提供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为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
                     关联方提供股票质押及融资融券服务;
                                                                        算。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与关联人
                     共同投资。
                     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基金、资产管
                     理计划、理财产品、场外衍生品及非公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开发行债券;与关联方在全国股份转让                 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
                     系统进行挂牌股票的转让交易;与关联                 算。
                     人共同投资。


   3.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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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期货经纪服务;
                     向关联方出租交易席位;向关联方提
                     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为关联方提供
                     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在关联方
                     银行存款及存款利息;关联方提供第
                     三方资金存管服务;代销关联方金融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产品;为关联方提供承销、保荐及财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
                     务顾问服务;为关联方提供股票质押                  计算。
                     及融资融券服务;向关联方提供投资
                     咨询服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银行授
                     信、借款等服务;向关联方提供融资
                     租赁业务;向关联方支付股利;与关
                     联人共同投资。
                     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买入返售
                     或卖出回购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间
                     市场进行债券自营交易;与关联方进
                     行收益权转让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
                     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基金、资产
                                                                       计算。
                     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场外衍生品及
                     非公开发行债券;与关联方在全国股
                     份 转让系 统进行 挂牌股票 的转让 交
                     易;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4.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
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预计 2021 年度确定发生关联/连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介绍
   1.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的大型投资控股和资本运营公司,成
立于 2007 年 4 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0.38%的股份。根据《上交所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07
条第(1)/(4)款,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为公司关连人。
   2.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通期货
有限公司 33.33%的股权。因此,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
                                           4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市规则》第十四 A 章项下公司子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同时,上海盛源房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
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 2003 年 11
月,前身是成立于 1993 年 5 月的上海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3.其他关联企业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为公
司关联方,但不属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方。


   三、定价原则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证券金融产品
销售服务费、受托资产管理费与业绩报酬、投资咨询服务费、投行承销费、财务
顾问费、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
定价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保证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交易性
金融资产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连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上述关联/连交易系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均能
为公司产生一定的收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2.上述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
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4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
议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预计的各项关联/连交易
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
关联/连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关联/关连交易事项,请股东大会逐项予以审议,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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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特别决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认可、分配或发行 A 股及/或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集团化、国际化战略提供资金支持,拟提请股东大会
审核并批准以下事项:
   1. 在符合以下(1)、(2)、(3)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
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项无条件一般性授权,使董事会有权单独或同时认可、
分配或发行A股及/或H股(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
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并为完成该等事项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和采取
其他必要的行动:
   (1)该授权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批准该项授权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a)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b)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
   (c)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赋予董事会
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如授权有效期内,董事会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
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授权有效期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
持续至上述授权有效期结束后完成,则授权有效期将相应延长;
   (2)董事会拟认可、分配或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同意认可、分配或
发行的A股及/或H股各自数量(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
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以其对应的潜在增加股份总数进行相应折算)不得超
过批准上述授权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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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
   (3)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
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
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
   2.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根据本项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的情况下,
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公司根据该项一般性授权而发行的股份数目,并对
公司的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
取任何其他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手续。
   3.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递交与认可、分配或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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