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11 年1 月18 日上午9 时30 分 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祥荣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龚祥荣先生作《关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石门二路1-5 号的长期租赁使 用权商铺的议案》; 二、董事乔建中先生作《关于出售公司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申 乐大厦裙房)物业的议案》; 三、董事、总经理张锡援女士作《关于变更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 四、股东审议大会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五、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幼荪女士宣读公司201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提请大会工作小组人员,并提请两名股东 代表及一名监事进行监票; 六、大会表决; 七、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幼荪女士宣读表决结果,并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 八、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1 关于出售公司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 (申乐大厦裙房)物业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谨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出售公司所属 北京西路1829 号(申乐大厦裙房)物业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交易概述 ㈠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九百(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百集团”)、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科图 公司”)于2010 年12 月29 日共同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书》(以下简 称《买卖协议》)。根据《买卖协议》的内容,公司和九百集团同时将 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物业整体转让给新华 发行集团和中国科图公司,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3,800,000.00 元 (其中公司拥有建筑面积11,162.54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5,232,440.00 元,九百集团拥有建筑面积1,911.41 平方米,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38,567,560.00 元)。 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 年12 月29 日召开了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张有礼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2 先生和卓越先生就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尽早盘活现有资产,最大限度地提 高作为公司主业之一的商业地产的盈利能力,以达到资产收益最大化 及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的目的。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是以资产评估机构 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的,因而其定价依据是公允、公平、合理的, 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福州路46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 品及文教用品等。 2、公司名称:中国科技图书公司(系新华发行集团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河南中路22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1.50 万元 经营范围:图书、报刊及文教用品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 公司所属上海市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物业, 即建筑面积11,162.54 平方米的房地产权利。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权利转移之情形,不涉及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3 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为该房地产权利人。 ㈡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上海立公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公信评 估公司”)对位于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的整体物 业(计建筑面积13,073.95 平方米)进行了市场价值评估。根据立公信 评估公司出具的(信房估报字【2010】776 号)《静安区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等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显示,以2010 年12 月5 日为估价 时点,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确定的委估物业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63,800,000.00 元(其中公司拥有建筑面积11,162.54 平方米,占85.38 %,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25,232,440.00 元;九百集团拥有建筑面积 1,911.41 平方米,占14.62%,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8,567,560.00 元)。 ㈢ 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根据立公信评估公司出具的(信房估报字【2010】776 号)《静 安区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等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所载明的市场 价值为依据,确定了最终的交易价格。 四、《买卖协议》中涉及交易标的的主要内容 ㈠ 交易标的的交易金额:人民币225,232,440.00 元 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自《买卖协议》签署之日起10 日内,新华发行集团和中国科 图公司即向公司给付受让款的50%(计人民币112,616,220.00 元); 2、自《买卖协议》签署之日起5 日内正式签署《上海市房地产 买卖合同》,且新华发行集团和中国科图公司确认取得上海市北京西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4 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的权利人,已变更为新华发行集 团和中国科图公司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5 日内,向公司一次性付清受 让款的余款。 ㈢ 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各方签署《买卖协议》 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经公司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 五、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交易标的地处静安寺商圈的边缘,且房屋 建造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建筑结构相对落伍,已不能满足现代商 业经营的需求,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为尽早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最大 限度地提高作为公司主业之一的商业地产的盈利能力,以达到资产收 益最大化及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的目的,公司决定将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物业出售给新华发行集团。本次出售资 产事项对规划和调整公司现有资产,实现公司中、远期发展战略目标 是十分有利的。 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公司预计扣除各项成本及支出后可获得 约6,800 万元左右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18 日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1 关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石门二路1-5 号的 长期租赁使用权商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谨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购买上海新华 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石门二路1 -5 号的长期租赁使用权商铺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交易概述 ㈠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新华发行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上海新融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融公司”)于2010 年12 月29 日共同签署了《房 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 的内容,公司将出资人民币9,892.80 万元购买新华发行集团所属的上 海市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的长 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 年12 月29 日召开了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张有礼 先生和卓越先生就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做强商业地产的整体布局,进一步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2 增加了公司在静安寺商圈和静安南京路商铺的经营面积。随着上海经 济的不断增长,中心区域商铺的现有经营价值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是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的,因 而其定价依据是公允、公平、合理的,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福州路46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 品及文教用品等。 2、公司名称:上海新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新华发行集团全 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兴工路18 号2 号楼299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图书、报刊及文教用品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 上海市华山路42 号(位于静安寺商圈新装修改造后的“百乐门 大都会”内),租赁面积为1,216.73 平方米;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 租赁面积为138.76 平方米;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租赁面积为170.6 平方米,三处面积共计1,526.09 平方米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3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权利转移之情形,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新华发行集团合法拥有 上述交易标的的长期使用权,新融公司系上述交易标的的管理、使用 和处置主体。 ㈡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财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房估[2010] 0155 号)《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1-5 号等3 处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 显示,以2010 年12 月14 日为估价时点,交易标的的使用权价值为 人民币9,892.80 万元。 ㈢ 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财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房估[2010] 0155 号)《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1-5 号等3 处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 所载明的使用权价值为依据,确定了最终的交易价格。 四、《转让协议》中涉及交易标的的主要内容 ㈠ 交易标的的交易金额:人民币9,892.80 万元 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自《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 日内,公司向新融公司给付受 让款的50%(计人民币4,946.40 万元); 2、自《转让协议》签署,且公司取得交易标的的房屋租赁权, 并与交易标的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签订《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或者其他形式的确定长期使用权(租赁)关系的法律文件之日起5 日 内,向新融公司一次性付清受让款的余款。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4 ㈢ 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各方签署《转让协 议》,并经公司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 五、本次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商业新一轮的发展规划,并分析近年 来商业繁华地段商铺的经营趋势,公司本次购买的商铺,其经营价值 具有一定的升值潜力。由于购买的商铺地处静安区主要的商业圈内, 公司可以依托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商铺的经营能级,提高整体资产 质量。为此,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9,892.80 万元,购买新华发行集团 所属的上海市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 一层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18 日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谨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变更公司配股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 年份 募集 方式 募集资金 净额 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2001 配股 26,195.40 22,338.20 3,857.2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57.20 万元存入公司开户银行。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投资正章洗染公司 洗染洗涤产品项目 否 13,015.00 11,376.00 否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 识别、智能门禁系统 项目 是 6,000.00 0 否 受让上海海鼎信息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1.75%股权 否 1,798.35 1,761.20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451.00 5,451.00 是 合计 / 26,264.35 18,588.20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2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 金变更程序说明 原投资数码监控项目因市场发生变化,未能盈利,故停止投资,并将 尚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6,000 万元变更投向: ㈠ 经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6 年年会)审议通过,将2,250 万元 变更为用于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宝山新厂房项目; ㈡ 经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7 年年会)审议通过,将1,228.61 万元变更为用于受让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久光百货 有限公司5%的股权; ㈢ 经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 年年会)审议通过,将1,008.15 万元变更为用于受让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注资;将 1,513.24 万元变更为用于申乐大厦裙房物业设备更新及外立面改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投资项目资金总额 6,000.00 变更后的 项目名称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变更项目 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 金额 是否符合 计划进度 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宝 山新厂房项目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2,250.00 0 否 受让上海九百(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久光百 货有限公司5%股权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1,228.61 1,228.61 是 受让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 限公司100%股权并注资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1,008.15 1,008.15 是 申乐大厦裙房物业设备更 新及外立面改造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1,513.24 1,513.24 是 合计 / 6,000.00 3,750.00 / 4、本次董事会提出拟将原计划投入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洗染 洗涤项目及宝山新厂房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57.20 万元,变 更为用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3 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二、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的具体原因 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作为公司主业之一的上海正章洗 染有限公司,一方面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 客观制约,另一方面又面临行业产品同质化的挑战,导致产品单价和 销售量呈下滑趋势,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正章公司出现了经营性 亏损。面对困境,管理层采取了包括加强营销力度,不断开发新产品, 提升老产品能级,降低管理成本等各种措施,但仍难遏止亏损。为了 对股东负责,切实提高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提出拟将原计划投入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洗染洗涤项 目及宝山新厂房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57.20 万元,变更为用 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三、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公司本次购买的商铺位于静安寺商圈和静安南京路,属于上海市 的重要商业中心城区,具有一定的保值和升值空间,不仅提升了公司 拥有的商业地产的品质和效益,而且对公司进一步做实、做强主业, 增强综合实力,实现中、远期发展战略目标是十分有利的。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