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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九百: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1-01-12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11 年1 月18 日上午9 时30 分

    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祥荣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龚祥荣先生作《关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石门二路1-5 号的长期租赁使

    用权商铺的议案》;

    二、董事乔建中先生作《关于出售公司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申

    乐大厦裙房)物业的议案》;

    三、董事、总经理张锡援女士作《关于变更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

    四、股东审议大会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五、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幼荪女士宣读公司201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提请大会工作小组人员,并提请两名股东

    代表及一名监事进行监票;

    六、大会表决;

    七、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幼荪女士宣读表决结果,并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

    八、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1

    关于出售公司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

    (申乐大厦裙房)物业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谨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出售公司所属

    北京西路1829 号(申乐大厦裙房)物业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交易概述

    ㈠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九百(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百集团”)、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科图

    公司”)于2010 年12 月29 日共同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书》(以下简

    称《买卖协议》)。根据《买卖协议》的内容,公司和九百集团同时将

    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物业整体转让给新华

    发行集团和中国科图公司,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3,800,000.00 元

    (其中公司拥有建筑面积11,162.54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5,232,440.00 元,九百集团拥有建筑面积1,911.41 平方米,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38,567,560.00 元)。

    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 年12 月29 日召开了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张有礼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2

    先生和卓越先生就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尽早盘活现有资产,最大限度地提

    高作为公司主业之一的商业地产的盈利能力,以达到资产收益最大化

    及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的目的。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是以资产评估机构

    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的,因而其定价依据是公允、公平、合理的,

    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福州路46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

    品及文教用品等。

    2、公司名称:中国科技图书公司(系新华发行集团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河南中路22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1.50 万元

    经营范围:图书、报刊及文教用品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

    公司所属上海市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物业,

    即建筑面积11,162.54 平方米的房地产权利。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权利转移之情形,不涉及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3

    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为该房地产权利人。

    ㈡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上海立公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公信评

    估公司”)对位于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的整体物

    业(计建筑面积13,073.95 平方米)进行了市场价值评估。根据立公信

    评估公司出具的(信房估报字【2010】776 号)《静安区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等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显示,以2010 年12 月5 日为估价

    时点,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确定的委估物业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63,800,000.00 元(其中公司拥有建筑面积11,162.54 平方米,占85.38

    %,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25,232,440.00 元;九百集团拥有建筑面积

    1,911.41 平方米,占14.62%,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8,567,560.00 元)。

    ㈢ 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根据立公信评估公司出具的(信房估报字【2010】776 号)《静

    安区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等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所载明的市场

    价值为依据,确定了最终的交易价格。

    四、《买卖协议》中涉及交易标的的主要内容

    ㈠ 交易标的的交易金额:人民币225,232,440.00 元

    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自《买卖协议》签署之日起10 日内,新华发行集团和中国科

    图公司即向公司给付受让款的50%(计人民币112,616,220.00 元);

    2、自《买卖协议》签署之日起5 日内正式签署《上海市房地产

    买卖合同》,且新华发行集团和中国科图公司确认取得上海市北京西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出售资产议案

    4

    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的权利人,已变更为新华发行集

    团和中国科图公司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5 日内,向公司一次性付清受

    让款的余款。

    ㈢ 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各方签署《买卖协议》

    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经公司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

    五、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交易标的地处静安寺商圈的边缘,且房屋

    建造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建筑结构相对落伍,已不能满足现代商

    业经营的需求,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为尽早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最大

    限度地提高作为公司主业之一的商业地产的盈利能力,以达到资产收

    益最大化及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的目的,公司决定将所属北京西路1829

    号1—4 层(申乐大厦裙房)物业出售给新华发行集团。本次出售资

    产事项对规划和调整公司现有资产,实现公司中、远期发展战略目标

    是十分有利的。

    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公司预计扣除各项成本及支出后可获得

    约6,800 万元左右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18 日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1

    关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石门二路1-5 号的

    长期租赁使用权商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谨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购买上海新华

    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石门二路1

    -5 号的长期租赁使用权商铺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交易概述

    ㈠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新华发行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上海新融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融公司”)于2010 年12 月29 日共同签署了《房

    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

    的内容,公司将出资人民币9,892.80 万元购买新华发行集团所属的上

    海市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的长

    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 年12 月29 日召开了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张有礼

    先生和卓越先生就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做强商业地产的整体布局,进一步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2

    增加了公司在静安寺商圈和静安南京路商铺的经营面积。随着上海经

    济的不断增长,中心区域商铺的现有经营价值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是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的,因

    而其定价依据是公允、公平、合理的,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福州路46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

    品及文教用品等。

    2、公司名称:上海新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新华发行集团全

    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兴工路18 号2 号楼299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图书、报刊及文教用品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

    上海市华山路42 号(位于静安寺商圈新装修改造后的“百乐门

    大都会”内),租赁面积为1,216.73 平方米;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

    租赁面积为138.76 平方米;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租赁面积为170.6

    平方米,三处面积共计1,526.09 平方米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3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权利转移之情形,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新华发行集团合法拥有

    上述交易标的的长期使用权,新融公司系上述交易标的的管理、使用

    和处置主体。

    ㈡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财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房估[2010]

    0155 号)《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1-5 号等3 处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

    显示,以2010 年12 月14 日为估价时点,交易标的的使用权价值为

    人民币9,892.80 万元。

    ㈢ 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财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房估[2010]

    0155 号)《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1-5 号等3 处商业房地产估价报告》

    所载明的使用权价值为依据,确定了最终的交易价格。

    四、《转让协议》中涉及交易标的的主要内容

    ㈠ 交易标的的交易金额:人民币9,892.80 万元

    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自《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 日内,公司向新融公司给付受

    让款的50%(计人民币4,946.40 万元);

    2、自《转让协议》签署,且公司取得交易标的的房屋租赁权,

    并与交易标的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签订《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或者其他形式的确定长期使用权(租赁)关系的法律文件之日起5 日

    内,向新融公司一次性付清受让款的余款。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购买资产议案

    4

    ㈢ 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各方签署《转让协

    议》,并经公司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

    五、本次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商业新一轮的发展规划,并分析近年

    来商业繁华地段商铺的经营趋势,公司本次购买的商铺,其经营价值

    具有一定的升值潜力。由于购买的商铺地处静安区主要的商业圈内,

    公司可以依托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商铺的经营能级,提高整体资产

    质量。为此,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9,892.80 万元,购买新华发行集团

    所属的上海市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

    一层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18 日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谨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变更公司配股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

    年份

    募集

    方式

    募集资金

    净额

    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2001 配股 26,195.40 22,338.20 3,857.2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57.20

    万元存入公司开户银行。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投资正章洗染公司

    洗染洗涤产品项目

    否 13,015.00 11,376.00 否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

    识别、智能门禁系统

    项目

    是 6,000.00 0 否

    受让上海海鼎信息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1.75%股权

    否 1,798.35 1,761.20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451.00 5,451.00 是

    合计 / 26,264.35 18,588.20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2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

    金变更程序说明

    原投资数码监控项目因市场发生变化,未能盈利,故停止投资,并将

    尚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6,000 万元变更投向:

    ㈠ 经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6 年年会)审议通过,将2,250 万元

    变更为用于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宝山新厂房项目;

    ㈡ 经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7 年年会)审议通过,将1,228.61

    万元变更为用于受让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久光百货

    有限公司5%的股权;

    ㈢ 经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 年年会)审议通过,将1,008.15

    万元变更为用于受让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注资;将

    1,513.24 万元变更为用于申乐大厦裙房物业设备更新及外立面改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投资项目资金总额 6,000.00

    变更后的

    项目名称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变更项目

    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

    金额

    是否符合

    计划进度

    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宝

    山新厂房项目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2,250.00 0 否

    受让上海九百(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久光百

    货有限公司5%股权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1,228.61 1,228.61 是

    受让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

    限公司100%股权并注资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1,008.15 1,008.15 是

    申乐大厦裙房物业设备更

    新及外立面改造

    投资数码监控、智能识

    别、智能门禁系统项目

    1,513.24 1,513.24 是

    合计 / 6,000.00 3,750.00 /

    4、本次董事会提出拟将原计划投入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洗染

    洗涤项目及宝山新厂房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57.20 万元,变

    更为用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3

    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二、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的具体原因

    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作为公司主业之一的上海正章洗

    染有限公司,一方面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

    客观制约,另一方面又面临行业产品同质化的挑战,导致产品单价和

    销售量呈下滑趋势,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正章公司出现了经营性

    亏损。面对困境,管理层采取了包括加强营销力度,不断开发新产品,

    提升老产品能级,降低管理成本等各种措施,但仍难遏止亏损。为了

    对股东负责,切实提高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提出拟将原计划投入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洗染洗涤项

    目及宝山新厂房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57.20 万元,变更为用

    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山路42 号、南京西路772

    号一层、石门二路1-5 号一层的长期使用权(租赁)房屋。

    三、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公司本次购买的商铺位于静安寺商圈和静安南京路,属于上海市

    的重要商业中心城区,具有一定的保值和升值空间,不仅提升了公司

    拥有的商业地产的品质和效益,而且对公司进一步做实、做强主业,

    增强综合实力,实现中、远期发展战略目标是十分有利的。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