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1-18
证券代码:600838 股票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 2011-002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及出席情况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 时,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在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 51 人,代表股份 114,681,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07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
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龚祥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 人及上海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温从军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
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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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了如下议案:
㈠、《关于购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山路 42 号、南
京西路 772 号、石门二路 1-5 号的长期租赁使用权商铺的议案》
同意 114,673,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34%;
反对 7,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63%;
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㈡、《关于出售公司所属北京西路 1829 号(申乐大厦裙房)物业
的议案》
同意 114,643,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673%;
反对 7,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63%;
弃权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264%。
㈢、《关于变更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 114,673,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34%;
反对 7,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63%;
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
温从军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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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的与会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
人员的与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
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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