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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九百: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0年年会)决议公告2011-06-24  

						证券代码:600838      股票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 2011-009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0 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及出席情况

    2011 年 6 月 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出了关于召开

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0 年年会)的通知;2011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

30 时,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0 年年会)在

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1 人,代表股份 106,566,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830%。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九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龚祥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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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胡愔子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

投票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了如下议案:

    ㈠、《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06,560,5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46%;

    反对 5,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51%;

    弃权 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㈡、《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06,560,5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46%;

    反对 5,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51%;

    弃权 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㈢、《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06,560,5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46%;

    反对 5,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51%;

    弃权 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㈣、《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106,556,4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07%;

    反对 9,5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90%;

    弃权 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㈤、《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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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106,560,5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46%;

    反对 5,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51%;

    弃权 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㈥、《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同意 106,560,5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46%;

    反对 5,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51%;

    弃权 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㈦、《关于支付公司 2010 年度审计费及续聘公司 2011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06,560,5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946%;

    反对 5,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51%;

    弃权 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00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颖律师、胡

愔子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与会资格合法有效;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人员的与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10 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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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

次股东大会(2010 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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