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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九百: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决议公告2012-06-28  

						证券代码:600838      股票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 2012-009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1 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及出席情况

    2012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1 年年会)的通知;

2012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 分,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股

东大会(2011 年年会)在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股份 107,857,8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905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祥荣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共 12 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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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吴守常先生因公外出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 2 人

及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虞咏霖律师、杨红良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㈠、《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07,758,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0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㈡、《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07,758,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0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㈢、《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07,758,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0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㈣、《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2560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 润 为 106,592,127.39 元 ( 合 并 报 表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3,737,392.5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552,629.74 元,本年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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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302,105.11 元。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400,881,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40,088,198.10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42,213,907.01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 106,602,2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8.8358%;

    反对 1,15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1.0719%;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公司将适时发布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并进行利润分配。

    ㈤、《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同意 107,758,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0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107,758,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0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㈦、《关于支付 2011 年度审计费及续聘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的议案》

    同意 107,758,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0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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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㈧、《关于聘请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07,758,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99.90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

    弃权 99,5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权数的 0.092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的虞咏霖律师、

杨红良律师列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

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1 年年会)

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

股东大会(2011 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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