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2-10-22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1
二、大会议程3
三、《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4
四、表决办法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九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
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予以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
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
股数多的股东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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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
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当首先向大会报告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额,并出具有效证明。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以两次为限,每次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三分钟。
九、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
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予以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提问。
十、为了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十一、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十四、公司董事会聘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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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时间:201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祥荣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二、股东代表发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三、大会表决(休会片刻,由工作小组统计表决结果);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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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 许骍先生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交易概述
㈠ 2012 年 10 月 8 日,公司与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百集团”)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常德路 940 号)签署了《房
地产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的
内容,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66,049,468.60 元收购九百集团所属的位于
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 262 号 1 层、泰兴路 625 弄 6 号 101 室等商业、
办公房地产权利。
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吴守常、尹传定、乔建中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蔡鸿生、张有礼、卓越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㈢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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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 78,540,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9%。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5 月 28 日,注册地址:
上海市威海路 511 号,法定代表人:王健秋,注册资金 2.49 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实业投资、服装加工、贸易咨询等。
2011年度,九百集团实现净利润40,888,893.23元;截止2011年12
月31日,九百集团的净资产为642,195,381.50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
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 262 号 1 层、泰兴路 625 弄 6 号 101 室等商
业、办公房地产权利,建筑面积共计 1,659.57 平方米。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权利转移之情形,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九百集团合法拥有上述
交易标的的房屋所有权。
㈡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产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沪
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 0814046 号)显示:交易标的的估价时点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交易标的的估价结果为人民币 66,049,468.60 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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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㈠ 交易价格:人民币 66,049,468.60 元
㈡ 付款方式和期限:
自双方签署《房地产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生效
之日起 10 日内,公司向九百集团给付上述受让价款的首期房款(计
人民币 10,049,468.60 元),首期房款支付后,双方共同办妥拟转让房
产的相关过户手续,余款(计人民币 5,600 万元)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
㈢ 关联交易的生效条件
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当日,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待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㈣ 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产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沪
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 0814046 号)所载明的估价结果为定价依据,
最终确定了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静安区“高品位商业商务区和高品质生活
居住区”的“双高”城区功能定位和公司已确立的“控股经营、参股
投资、商业地产”三大主业板块的发展战略,公司积极依托作为中心
城区的静安区位优势,把握中心城区商业地产普遍具备的保值优势和
升值潜力,适时加大对静安区域内商业地产的投资储备和经营开发。
公司此次收购静安区武定路的沿街商铺,不仅有利于加强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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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对于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资产质量,提升综合
竞争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㈠ 该交易是公司紧紧围绕“控股经营、参股投资、商业地产”
三大主业板块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商业地产的投资经营,提升
商业地产的品质能级,提高商业地产投资收益率的重要举措,因此,
可以认为是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长期利益的。
㈡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已按照
相关规定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
㈢ 该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关联董事吴守常、尹传定、乔建中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会议审议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㈣ 该交易虽然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交易,但是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的,因此,可以认为
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
是合法、有效的。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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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办法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
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单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弃权”。表决结束后,请股东在表决票下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签名”处签名。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议案为《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于收购资产的议案》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五、大会进行表决时,请股东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或者交给场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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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所有表决票由大会工作小组负责统计,并有两名股东代表、
一名监事以及见证律师进行现场监票。大会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员工
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电脑工程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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