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13日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后,通过多种方式协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 商。根据各方沟通与协商的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对价安排作出如下 调整: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开发控股总 公司和上海锦迪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9058827股股份作为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0股股份。 经调整后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待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23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2月 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