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 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0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3月22日,当日公司股票复牌;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 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年3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九百”,股票代码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