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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九百: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会议文件2014-06-21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2013 年年会)





                  



      会议文件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1

二、大会议程3

三、《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四、《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4

五、《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8

六、《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9

七、《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20

八、《关于支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费及续聘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1

九、《关于增补杨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2

十、《关于增补张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3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4

十二、《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8

十三、表决办法36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九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

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予以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

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

股数多的股东在先。

                                1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

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当首先向大会报告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额,并出具有效证明。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以两次为限,内容应当围绕

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

    九、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

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予以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提问。

    十、为了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十一、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二、大会进入表决程序后,不再进行解答股东提问。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十五、公司董事会聘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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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议       程


时间:201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祥荣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审议《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董事长龚祥荣)

    二、审议《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监事会主席吴德明)

    三、审议《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人:董事、副总经理徐群飞)

    四、审议《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董事、副总经理徐群飞)

    五、审议《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报告人:董事、副总经理徐群飞)

    六、审议《关于支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费及续聘 201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副总经理徐群飞)

    七、审议《关于增补杨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副总经理戴天)

                                 3
   八、审议《关于增补张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副总经理戴天)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副总经理戴天)

   十、听取《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独立董事卓越)

   十一、股东代表发言,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答

股东提问;

   十二、大会表决(休会片刻,由大会工作小组统计表决结果);

   十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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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一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主要经营情况

    2013 年,全球经济处于弱势复苏阶段,中国经济虽然整体运行

平稳,但是面临的形势更加错综复杂,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

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团结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以提高

效益为目的,以风险管控为手段,坚持“稳中求进创业绩,转型发展

促增长”的指导思想,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有效提升管理水准,着力

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取得了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平稳和持续回报股东的

良好发展态势。

    201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63.75 万元,同比减少 15.48 %;

实现净利润 4,743.47 万元,较去年同期 2,573.64 万元增长了 84.31%。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㈠针对全资子公司“正章公司”原厂房存在设计生产规模与实际

销售能力脱节,厂房利用率低下,每年消耗固定费用较高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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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一方面以 8,500 万元转让了宝山区丰翔路 1955

号的原厂房,另一方面又以 2,400 万元购买了宝山区城银路 895 号的

新厂房,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产利用率,达到了厂房合理布局、产销

能力匹配的置换目的;在规划实施厂房搬迁同时,兼顾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通过加强内部管理、狠抓重点环节,实现了报告期经营性减亏。

    ㈡加强现有商业物业综合管理,充分利用静安寺商圈的知名度,

顺利完成了公司在华山路 42 号“百乐门大酒店”裙房中商业物业的

招商工作,取得了租金收益;同时,积极推进武定路沿街商铺的招商

招租工作,力争早日为企业产出效益,有效提升资产收益率。

    ㈢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动态化修订、制订了内控管理制度。

按照监管要求在年初设立了审计监察部,并坚持每季度对控股子公司

的财务预算、业务流程和利润完成等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内审,进一步

完善经营管理模式,有效把控风险点,力求保证企业内控的合理性、

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二、资产状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08,347.76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0.61%;负债总额 36,262.75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8.59%;

资产负债率 33.47%,较去年同期减少 3.37 个百分点;股东权益

72,085.0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5.9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7%,

较去年同期增加 3.70 个百分点。

    三、投资情况

    ㈠ 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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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股权情况以及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详见《公司 2012 年年度

报告》的相关章节。

    ㈡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事项。

    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㈣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 2,400 万元购买了宝山区城银路 895,

899 号的房地产权利。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㈠ 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5 次现场会议和 3 次临时会议(通

讯表决方式),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每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每次现场会议。此外,公司董事会还就

公司银行贷款事项进行了书面表决。

    具体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

章节和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

    ㈡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1、201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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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12 年

末公司总股本 400,881,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017,639.62 元。公司已

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实施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1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关

于增补吴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和

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

    ㈢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全面关注

公司整体利益,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平稳发展。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独立客观

意见,发挥了应有的指导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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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请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编制定

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过程中实施了有效监督,并保持与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

    ⑵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出售、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

和讨论,就完善合同条款和确保资金安全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在本公司领取年薪报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报酬方案,以及绩效考核和年薪执行情况;

    ⑷提名委员会对拟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向董事会进行提名。

    ㈣ 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

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

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行之有

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运行;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形成诚信守法、规范运作的

经营理念,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认真按照"内控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

实际状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编制了《内控手册》(试行),

公司现有内控制度涵盖了日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并且在各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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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对财务报表真实性、

公允性提供合理保证,使企业重大风险得到合理控制,体现了合理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未发现内控存在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

陷。由于内控的固有局限性,因此,董事会仅能提供相对合理的保证。

随着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可能会导致个别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

出现偏差,公司将动态化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内部控制长期有效运行。

    五、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㈠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商业零售业

    商业零售业中的传统渠道与电商渠道之间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当前商业零售业呈现出传统零售和电商网销两大渠道及两者相结合、

同时具备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功能的综合性零售商业,未来商业零售业

的发展,仍将主要借助于传统渠道和信息化渠道双轨发展,销售模式

将根据商品定位和其他特性,进一步向品牌化、特色化和专业化发展。

    2、洗染服务业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于

洗染服务业,必将推动洗染服务业积极向现代化、品牌化、连锁化、

规范化和高科技化等方向发展。大型洗染服务企业将依靠优质的洗涤

服务质量,现代化的操作流程,全新的经营理念,过硬的洗涤经验,

以及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品牌声誉,占据一定的市场优势和份额。未来

洗染服务业的发展,将通过品牌企业的样板效应引导消费选择,并在

技术创新的不断推动下,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步伐,实现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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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围绕"十二五"发展规划总目标,积极融入新一轮国资国企

改革的大潮,坚持"资本+品牌+创新"的发展理念,围绕"稳健经营、风

险控制、降本增效、创新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创新转型,

聚焦主业发展,拓展核心业务,增强综合实力,努力实现"发展结构

进一步优化,运营质量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

进一步提升"的发展战略,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健康、

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㈢ 经营计划

    2014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航之年,又恰逢公司上市 20 周年,

公司董事会年初提出的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速、

整合提升、转型发展”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潮,

把握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契机,力求“以整合谋发展,以转型求突破”,

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经营计划和目标任务。

    2014 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㈠ 抓住正章公司厂房置换契机,制定合理的劳动用工分配制度,

重点做好“控制销售费用、调整连锁模式、优化用工结构”等工作,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监管,规范企业运作,力争在 2013 年

已实现经营性减亏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减亏步伐,早日实现扭亏目标。

    ㈡ 公司对中心城区商业物业的投资储备和经营管理是主业发展

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积极依托静安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对

商业物业的市场调研,有效盘活现有商业物业资源,扎实推进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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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中高端商业物业的招商招租工作,着力拓展能够提供业绩增量的

新途径。

    ㈢ 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动态修订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各层级的

管理水准。公司将通过内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全方位实时监督公司

本部及各子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维护

制度的权威性,真正为企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㈣ 积极推进“诚信敬业、务实创新、质量并重”为核心价值观

的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优良的机制待遇吸引人、以优秀的企业文化

熏陶人,以良好的企业发展远景激励人,加快探索、优化具有竞争力

的薪酬与激励体系建设,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保持企业稳定、和谐的

发展局面。

   ㈣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整体宏观经济的调整将对社会消费和商业零售业、租赁业等

带来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公司主要投资企业“久光百货”虽然定位于

中高端客户群,但是新型电子商务销售、移动互联网等多种新型业态

的不断壮大,亦将会不同程度地形成分流。

    2、从事洗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的子公司“正章公司”继续面临

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不断攀升,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产品价格却相对

滞涨的巨大压力,运营成本高企且仍将不可避免地持续上涨。

    3、公司主业涉及了包括"商业零售业、租赁业、洗染服务、洗涤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酒类批发与零售、汽车销售与维修"等多个领域,

公司需要建立一套与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系,拥有一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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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优秀、业务能力过硬的经营管理团队,才能兼顾各方面协调发展,

这对公司的管理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



各位股东:

    经过多年的调整整合,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结构得到了明显提升和

优化,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有信心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

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员工,稳健经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实现

又快又好发展,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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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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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监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㈠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共计

召开了五次会议(即七届四次至八次监事会会议),除了监事会主席

吴德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外,其余会议全体

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议题、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㈡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监事会主席乔魏先生因另有工作安排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出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经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选举吴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并经同日召开的七届六次

监事会决议,选举吴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原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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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钱连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书面提出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经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增

补张子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㈠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表决等

程序合法有效,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在充分考量公司所处行业、自身发展水平以及发展战略

等现实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一套兼顾公司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会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以下事项:2014 年在保证正章

厂房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继续抓好正章公司的减亏、扭亏工作,

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用工结构,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内部控制等

方式,遏止连年亏损,实现自我生存;大力督促中糖公司削减高价酒

库存,防止高价酒价格出现进一步下跌的市场风险,控制促销费用,

逐步实现扭亏为盈。

    ㈡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检查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审阅相关文件

后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体制较为健全,会计事项处理、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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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编制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㈢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的募集资金产生情况,也无以前年度延续到

本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包括变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生。

    ㈣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

正章洗涤用品厂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正章洗染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人民币8,500万元的价格向上海科勒电子设

备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丰翔路1955号的房地产权利及部

分辅助设施、设备;同时,上海正章洗涤用品厂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400万元的价格购买上海上林玻璃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城银

路895,899号的房地产权利。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均是以

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依据确定的,因此,可以认为是公允、公平

和合理的,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㈤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在报告期延续以前年度批准的日常生产经营


                                   16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及其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独立判断,经核查认为:公司

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发生侵占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㈥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并表示无异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

体系,制订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

得到了持续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并且能够

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运行以及有效控制

和防范经营风险提供合理保证。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4 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上

市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指引(试行)》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围绕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控机制等方面强化监督

检查;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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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三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2013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4,063.75 万元,较去年同期

16,639.46 万元减少 2,575.71 万元,同比下降 15.48%;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3.47 万元,较去年同期 2,573.64 万元增加

2,169.83 万元,同比增长 84.31%;每股收益 0.1183 元,较去年同期

0.0642 元增加 0.0541 元,同比增长 84.27%。

    二、2013 年度资产变动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08,347.76 万元,较去年

同期 107,692.45 万元增加 655.31 万元,同比增长 0.61%;负债总额

36,262.75 万元,较去年同期 39,671.49 万元减少 3,408.74 万元,同比

下降 8.59%;股东权益 72,085.01 万元,较去年同期 68,020.96 万元增

加 4,064.05 万元,同比增长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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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四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2403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34,708.92 元(合并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2,524,359.37 元,

扣除本年度分配的 2012 年度利润 8,017,639.62 元,本年度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5,289,128.37 元,因此,本年度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96,652,300.30 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培育长期投资者,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3 年末公司总股

本 400,881,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431,751.32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

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82,220,548.98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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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五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已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将《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本次大会已将上述报告内容另附(详见《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印刷本),因此,大会现场不再全文宣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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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六




             关于支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费及
           续聘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支付公司 2013 年

度审计费及续聘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请

各位股东审议。



    经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2 年年

会)审议并批准,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量、立信的执业

质量和专业水平,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向立信支付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 2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中的有

关条款之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21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七




                      关于增补杨蓉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增补杨蓉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

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增补杨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附:杨蓉女士简历

    杨蓉,女,1968 年 12 月出生,教授,博导,注册会计师。曾任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兼任 MBA 教育中

心常务副主任。现任华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处长、华东师范大学工会副

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委员、民进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副主

委。兼任上海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02463)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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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八




                      关于增补张敏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增补张敏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

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增补张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并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附:张敏女士简历

    张敏,女,1967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文学

学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633)总经理办

公室副科长、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有限

公司行政秘书;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

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兼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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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九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

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八章第一节第一百五十五条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

方式分配股利。

    在兼顾公司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价值提升的同时,公

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利润分配中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现修改为:第八章第一节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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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㈠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为宗旨,保持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㈢ 利润分配政策

    l、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下,拟优先

采取现金分红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并且现金流充沛,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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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⑸ 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时,当年可以

不进行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和最低比例

    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在有条件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状况提议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为:最近三年(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正数的当年为最近三年的起始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

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下,参照上述现金分红比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㈡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

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正常经营的


                                   26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资金需求、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支出安排、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以及公司发展的持续性、成长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就利润分配

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认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公司

分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

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

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当说明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并及时

披露,经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

的方式进行审议。

    ㈣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若因不可抗力或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

变化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

    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

合法利益的保护,由董事会经过详细论证后拟定修改方案,独立董事

发表明确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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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文件之十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卓越先生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的委托,谨向本次股东

大会作 2013 年度的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年度

报告期间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2013年度任职

期间,本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诚信、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我们三位独立董事

在201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蔡鸿生,男,194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高

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局长助理,上海市财贸办秘书长、副主任,上海市商业委员会副

主任、主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

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国际商业技

术杂志社社长,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张有礼,男,194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律师。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原

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总监;现任上海德安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兼任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理事。

    3、卓越,男,197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际经济法硕士,

律师。曾任上海兴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世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

海欧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

伙人,律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我们确认在任职期间

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9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积极配合下,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全面关注公司整体利益,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我们出席了

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

发挥了应有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五次现场会议和三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和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均积极参加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们均做到:会前仔细审阅和分析;

会上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后,依法、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会后认真跟踪决议落实情况,诚信、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

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全年履职过程中,我们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

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的汇报,全面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获取了可为我们作出客观、独立判断的信息


                                  3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资料。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与交流,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我们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之前,能够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

如实回复我们的问询,认真准备并传送会议材料,为我们履职提供了

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在报告期延续以前年度批准的日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及其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独立判断,经核查认为:公司

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发生侵占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申请流动

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

的信息披露公开、及时、完整;201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31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1、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操作。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被提名为公司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戴天先生的简历,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和决策、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

进行发放,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规合适的。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了公司 2012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认真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快报。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大会批准继续聘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及签署相关合同。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公司董事会拟定并经 201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十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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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大会(2012 年年会)批准的《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2

年末公司总股本 400,881,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017,639.62 元,该方

案已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实施完毕。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

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

重大信息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有效提升经营

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公司 2013 年度的内控

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自我评价。我们在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控建设符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重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

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内控制度是健全的,执行是有效的。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目前的内控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召集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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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决策,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

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

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认为: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切实发挥了决策核心作用;

公司经理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圆满

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培训,

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充实自我,提升履职水平等方式,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与支持,为我们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

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2014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间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

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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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规范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蔡鸿生、张有礼、卓越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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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会)
                          表决办法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

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单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弃权”。表决结束后,请股东在表决票下方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签名”处签名。

    三、本次股东大会须表决的议案为:

    ㈠《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㈡《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㈢《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㈣《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㈤《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㈥《关于支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费及续聘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36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㈦《关于增补杨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㈧《关于增补张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除第㈨项之外均为普通议案,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㈨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大会进行表决时,请股东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或者交给场内的

工作人员,所有表决票由大会工作小组负责统计,并有两名股东代表、

一名监事和见证律师进行现场监票。大会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员工及

公司聘请的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电脑工程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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