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将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四川 长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查了《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认为本 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签名: 周 静(签字) 李东红(签字) 马 力(签字) 2019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