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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四川长虹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于 5 月 6 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
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健控股转让部分长虹佳华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推动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虹佳华”,股票代码:3991.HK)持续健康发展,使长虹佳华股权结构更为
合理,会议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之下属全
资子公司安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健控股”) 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
部分长虹佳华股票的方案。本次共计转让不超过 10,000 万股普通股股票,其中
本公司转让不超过 3,536.80 万股普通股股票,安健控股转让不超过 6,463.20
万股普通股股票,转让价格为 0.9 港元/股。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本次转让
股票价格根据公开征集日前 30 个交易日长虹佳华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和长虹佳华 2020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中的孰高值为基础确定(2020 年度
长虹佳华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0.8979 港元)。
    若本次 10,000 万股普通股股票全部减持完成,预计本公司及关联方对长虹
佳华合计持股比例将由 80.3042%变为 76.4140%(含可转换优先股),其中普通股
股票持股比例由 65.1955%变为 58.3210%。
    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本次减持长虹佳华股票事项完成后需通过国资委产
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向绵阳市国资委备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