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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四川长虹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四川长虹佳
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统称佳华信产)、长虹佳华(香港)
资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资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香港长虹合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港元信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2,056.69 万元(含本次担保;外
币担保额度按 2022 年 7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下同)

    公司本次为佳华信产、佳华资讯合计提供不超过 14,000 万元信用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佳华信产、佳华资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3,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26.56%;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担
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6 月,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澳门)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工银澳门向香港长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
保证额为 5,000 万港元。
    公司与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公司)签订了《担保书》,
约定公司为天能公司与佳华信产签订的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
为 1,000 万元。
    公司与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等联想系公司(以下统称联想公司)签订了《第
三方公司保证书》,约定公司为联想公司和佳华信产、佳华资讯业务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 5,000 万元。
    公司与联想凌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凌拓)签订了《第三方公司保
证书》,约定公司为联想凌拓和佳华信产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
额为 8,0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 440,210 万元的信用担保额
度,为佳华信产提供不超过 189,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
的《四川长虹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四川长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
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新增不超过 6,930 万元的质押担保额
度,为佳华资讯、佳华信产新增不超过 64,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次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止失效,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9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
川长虹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四川长虹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均是为子公司提供。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均在
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同时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


                                      2
间内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注册资本 2 亿港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法定代表人为胡嘉,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
出口贸易业务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69,466.41 万港
元、负债总额为 707,125.12 万港元、资产负债率为 91.90%,2021 年度营业收入
为 1,663,991.23 万港元、净利润 8,279.34 万港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
公司资产总额为 645,081.04 万港元、负债总额为 577,654.67 万港元、资产负债
率为 89.55%,2022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267,974.42 万港元、净利润 5,085.09
万港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2、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注册资本
4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港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90%股权,
Wide Miracle Limited 持有 10%股权。法定代表人祝剑秋,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
软件、硬件及配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系统集成、安装、维护及相关的
技术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103.71 亿元、负
债总额为 76.8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4.09%,2021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
368.59 亿元、净利润 3.5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
总额为 86.62 亿元、负债总额为 59.13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8.26%,2022 年第
一季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 68.12 亿元、净利润 0.63 亿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
公司 77.44%的股权。

    3、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注册
资本港币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中国香港,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4.52 亿元,负债总额为 4.4
亿元,资产负债率 97.48%,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46,409.07 万元、净利润-606.79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4.36 亿元,负债总额为 4.24
亿元,资产负债率 97.20%,2022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9,607 万元、净利润 89.41
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77.44%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工银澳门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3、债 权 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5,000 万港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金、利息、银行费用以及违约产生的各项支出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到期之次日起
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 公司与天能公司签订的《担保书》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3、债 权 人: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1,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业务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债务
    7、保证期间: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 公司与联想公司签订的《第三方公司保证书》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长虹佳华
(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
    3、债 权 人: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等联想系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被担保人对债权人应付货款、滞纳金、
利息、违约金等
    7、保证期间: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公司与联想凌拓签订的《第三方公司保证书》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
    2、被保证人: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3、债 权 人:联想凌拓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8,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被担保人对债权人应付货款、滞纳金、
利息、违约金等
    7、保证期间: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人的盈
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
定。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
险在可控范围内。佳华信产、佳华资讯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本次同意为部分子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
被担保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
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
在对各被担保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
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


                                     5
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85,04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56%;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86,1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1.58%。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

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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