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31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同意董事会聘任夏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建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
负责人)。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奚立峰、芮萌、陈臻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