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暨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19-011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暨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3 月 6 日发出,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下午 16:00 在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566
号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军海主持,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 3 名,实
际发表意见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各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经参会三名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官网(www.sgsbgroup.com)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官网(www.sgsbgroup.com)上公示了《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自 2019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止,共 11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核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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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业务人员。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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