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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工申贝:上工申贝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9-1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作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使用进度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
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芮萌、习俊通、陈臻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