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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工申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9-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申贝”或“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对上工申贝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9 号)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4,576,8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9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4,655,556.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
民 币 17,654,990.9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97,000,565.0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89 号《验资报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着资金安全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7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1、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
款、国债、理财产品等(以下统称为“投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
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2、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在公司董事会
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购买投资产品的
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募
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由
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
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
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情况递减,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
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
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
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15 日,上工申贝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2021 年 9 月 15 日,上工申贝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会议材料等方式,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工申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明正               王   鹏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