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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工申贝: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全部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2-05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全部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科飞人”)的
  通知,持有其49%股份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申蝶”)的有限合伙人上海中通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通瑞德”)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立案侦查,浦科
  飞人所持有的60,000,000 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12月2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
  局司法冻结;2022年12月30日,浦科飞人向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出具承诺函,
  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中通瑞德所涉案件最终结果确定之前不处置宁波申蝶
  在浦科飞人实际投资所对应的22,000,000股公司股份,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已
  于同日依法解除60,000,000 股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确认,本次司法冻结及
  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占浦科飞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8.41%。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冻结起 冻结到 冻结       冻结
名称 控股股   份数量   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始日     期日 申请人   原因
     东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浦科     否 60,000,000 100%          8.41%      否       2022年12 2022年12 上海   司法
飞人                                                     月 27 日 月30日   市公   冻结
                                                                           安局
                                                                           黄浦
                                                                           分局

 合计     -   60,000,000   100%      8.41%          -       -        -      -        -



                                              1/3
    二、浦科飞人股权结构




  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浦东飞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浦科飞人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中通瑞
德所涉案件最终结果确定之前不处置宁波申蝶在浦科飞人实际投资所对应的
22,000,000股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本公司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1227-
1号】。经了解,持有浦科飞人49%股权的宁波申蝶的有限合伙人中通瑞德因涉
嫌非法集资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立案侦查,致使公司第一大股东浦科飞人
证券账户中的 60,000,000 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12月27日被司法冻结。2022年
12月30日,浦科飞人向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至中通瑞德所涉案件最终结果确定之前不处置宁波申蝶在浦科飞人实际投资
所对应的22,000,000股公司股份,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已于同日依法解除了
60,000,000 股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中登公司于同日出具了股权司法冻结及司
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1230-1号】依法解除了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

    2、截至本公告日,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第一大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3
   4、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第
一大股东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司法冻结以及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部分
股份事项目前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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