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4,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2-019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78 号)(以 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工作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 现对《工作函》中涉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1.关于审计意见强调事项。年报及审计报告显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和内部控制报告均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提醒使 用者关注,丹化科技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霖 化工)及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鹏新能源)的项目已终止, 项目终止后存在与项目无关的资金支出,包括伊霖化工新增预付款项 8915.20 万 元,巨鹏新能源累计收回前期预付款项 2,477.80 万元,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向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汇款 1,400.00 万元。2021 年 5 月,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已对 相关当事人提起诉讼,并冻结巨鹏新能源银行存款 1077.82 万元,但截至 2021 年审计报告日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2021 年年报披露,上述两家 公司的其他股东涉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或抽逃注册资金。公司对伊霖化工的长期 股权投资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截至 2021 年末,对巨鹏新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 余额 2462 万元,计提减值 1384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相关 诉讼的进展情况;(2)结合巨鹏新能源的项目状况、未来经营及盈利能力,说明 巨鹏新能源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的出资结构、 股东持股比例、章程约定、董事会和管理层构成,说明公司是否参与管理两家联 营企业,如是,进一步说明公司是否了解上述资金支出的具体情况,如否,说明 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对外投资联营企业运营情况的具体原因,前期资金支出是否合 1 规审慎,后续是否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4)结合公司对两家联营企业累计出资 金额、联营企业经营情况、公司后续发展规划,说明未来对两家联营企业的投资 和管理规划。请会计师结合审计程序,对问题(2)(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截至目前,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临 2021-016”、“临 2021-017”、“临 2021-018”公告所涉的三起诉讼,因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丹阳市人民法院 采纳,案件于 2021 年 10 月均已移交至内蒙古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疫 情防控影响,开庭时间延迟。截止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相关诉讼未有新的 进展,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结合巨鹏新能源的项目状况、未来经营及盈利能力,说明巨鹏新能源 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子企业上海丹升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丹升合伙)对巨 鹏新能源出资 2,500 万元,投资建设 10 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项目依托伊霖化 工年产 20 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提供原料气及部分公辅工程,一直未实际开 工。 巨鹏新能源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汇款 1,400.00 万元, 该款项性质不明,可能导致公司对巨鹏新能源的投资产生亏损。截至 2021 年末, 公司对巨鹏新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2,461.76 万元,通过诉讼已冻结其银行 存款 1,077.82 万元,因此,公司对巨鹏新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 1,383.94 万元减值准备。针对巨鹏新能源各情况的综合分析,公司认为目前对其的减值计 提金额是合理的,后续如出现相关进展,公司将会对减值情况重新评估并及时调 整。 (3)结合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的出资结构、股东持股比例、章程约定、 董事会和管理层构成,说明公司是否参与管理两家联营企业,如是,进一步说明 公司是否了解上述资金支出的具体情况,如否,说明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对外投资 联营企业运营情况的具体原因,前期资金支出是否合规审慎,后续是否制定了相 应整改措施 有关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的出资结构、股东持股比例、章程约定、董事会 和管理层构成等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7 月 1 日披 2 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 2020-025)、《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二次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 告》(编号:临 2020-033)。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前期 经营活动由其管理层直接主导,公司在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的董事会、管理层 按约定均不委派人员,公司未参与管理两家联营企业的经营。 2016 年期间,上市公司参与基金投资成为热点。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设立并购基金(丹升合伙)和投资基金(丹茂合 伙)。 2017 年 2 月 13 日,公司和璟升(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璟 升(吉林省)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璟升资管”】完成了对丹升合伙 的出资,其中璟升资管作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出资 550 万元,公司作为劣 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1.5 亿元。2017 年 2 月 14 日,璟升资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对丹升合伙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R9559)。 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成立丹升合伙基金,主要是希望通过合作方 的投资并购经验,引入外部资源,并购优质企业,提升公司的资本运作能力,为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成立丹茂合伙, 希望在新兴产业领域挖掘潜在的投资机会,延升产业链,协助公司在相关领域进 行战略布局,为公司长远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成长动力。 丹茂合伙未完成基金备案,2018 年 2 月 13 日,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丹化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收购了丹茂合 伙普通合伙人北京泽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 万元出资,丹茂合伙成为公 司全资子企业。 丹升合伙于 2018 年 6 月、8 月分别对伊霖化工出资 1 亿元、0.3 亿元,合 计出资 1.3 亿元,2018 年 8 月对巨鹏新能源出资 2,500 万元,按合伙协议由基 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丹茂合伙 2017 年 7 月对伊霖化工 1,500 万元出 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其合伙人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丹茂合伙对伊霖化工 2,500 万元出资,经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其合伙人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丹升合伙和丹茂合伙是以基金形式成立,在成立之初按相关协议公 司不能对其形成控制,其后仅丹升合伙于 2017 年 2 月取得基金备案;公司聘请 的审计事务所在进行年报审计时,根据两个合伙企业现状,分别于 2017 年末和 3 2018 年末将丹茂合伙、丹升合伙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对伊霖化工、 巨鹏新能源投资的资金支出主要由两个合伙企业履行其决策程序,公司在 2017、 2018 年年报中,对上述投资情况进行了披露。 伊霖化工聘请第三方于 2017 年 7 月出具了《2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丹升合伙、丹茂合伙对被投资项目均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投 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前期资金支出主要是根据项目规划,支付相应设备款 和工程款。2017 年伊霖化工项目启动时至 2018 年 10 月,国内乙二醇价格一直 维持在 7000-8500 元/吨之间,处于高位,项目预计未来有很强的盈利能力;但 自 2018 年四季度起乙二醇价格急转直下,一直在 5000 元/吨左右徘徊,最低在 4000 元/吨以下,项目预计已无法盈利,前景不明。自 2018 年四季度起北方进入 冬季封冻期,项目施工暂停,其后一直未复工,因此项目中止有一定的市场因素。 但伊霖化工、巨鹏新能源其余股东一直拖延实缴出资,在项目中止或未开建的情 况下,两公司存在不合理的资金支出情况,公司认为其他股东方涉嫌挪用项目资 金或抽逃注册资金。2020、2021 年度,审计事务所给公司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 以及公司的内控评价报告均指出: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缺陷,未能及时跟 踪相关联营企业的运营情况,对偏离的运营情况未及时有效应对。 针对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近几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针对被投资企业实缴资本未同步问题,公司审计法律部于 2018 下半年已 识别出内控缺陷,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其中丹升合伙 2018 年底回复“各股东 承诺尽快实缴”,伊霖化工、巨鹏新能源 2019 年中回复“通知其他股东,请其尽 快入资”。 ②公司也就项目停止事项与伊霖化工进行了多次沟通,伊霖化工称将转型 DMC 和甲醇项目,其他股东也承诺根据转型项目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逐步 完成出资。但最终项目未转型成功。 ③针对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涉嫌挪用项目资金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公司 及子企业于 2021 年起采取了诉讼并财产保全措施,以期降低投资损失。 ④公司将尽快对被投资项目进行论证,与相关方进行交涉或沟通,未来不排 除将伊霖化工、巨鹏新能源的投资进行处置的可能,届时将会根据其他股东未缴 足资本金的情况,采取适当和公平的方式,以充分保护公司利益,如有重大进展 4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公司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对投资项目进行了排查,定期更新内部 控制手册,适时新制订或修订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度,公司 的投后管理已经得到加强。公司将对对外投资项目继续进行论证评估,未来如有 相关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结合公司对两家联营企业累计出资金额、联营企业经营情况、公司后 续发展规划,说明未来对两家联营企业的投资和管理规划。 公司对伊霖化工累计出资 1.7 亿元。伊霖化工设立初期的建设规划为 20 万 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预计投资额约 16 亿元,于 2017 年 10 月开始兴建 开工。2018 年 11 月以来,乙二醇市场急剧变化,价格大幅下跌,导致项目停止, 加上其他股东未出资到位,截止目前该项目无重新启动的迹象。 公司对巨鹏新能源累计出资 2,500 万元。巨鹏新能源设立初期的建设规划为 10 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依托伊霖化工年产 20 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提供 原料气及部分公辅工程,预计投资额约 7.49 亿,但一直未实际开工。 鉴于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的现状,公司目前无继续追加投资的计划,未来 将视诉讼及沟通进展情况,落实具体措施以解决对外投资相关问题。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公司已冻结巨鹏新能源银行存款 1,077.82 万元, 已冻结的部分预计不会再发生损失,我们认为公司对巨鹏新能源减值准备计提充 分;公司前期对伊霖化工和巨鹏新能源的投资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但未 能及时跟踪相关联营企业的运营情况,对偏离的运营情况未及时有效应对,上述 情况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与项目公司的各投资方直接进行了沟通,并向法院 提起诉讼,以期降低投资损失,同时公司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对投资项目 进行排查,加强投后管理。 2.关于持续盈利能力。年报披露,2019-2021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33 亿元、-3.67 亿元、-1.04 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4.32 亿元、-3.66 亿元、 -1.05 亿元,亏损收窄但持续为负。公司主要产品为乙二醇、草酸和乙二醇专用 催化剂,乙二醇属于大宗化工产品,价格受国际油价波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 因素影响较大。在油价波动、煤价上涨的情况下,公司的原料成本优势已不再明 5 显,盈利能力面临严峻考验。请公司:(1)结合公司各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原材 料、其他料工费及产品价格情况,说明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具体原因, 并充分提示经营风险;(2)结合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说明 公司提升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有)。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各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原材料、其他料工费及产品价格情况, 说明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具体原因,并充分提示经营风险 公司 2019 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毛利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乙二醇 吨 150,474.15 150,883.68 59,593.16 69,780.81 -28.64% 草酸 吨 81,083.66 82,349.91 23,273.86 14,566.99 37.41% 催化剂 吨 790.49 86.21 8,837.41 9,014.21 -2% 公司 2020 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毛利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乙二醇 吨 153,178.56 147,593.58 47,359.69 74,164.79 -56.6% 草酸 吨 86,683.98 86,606.79 23,315.33 14,406.17 38.21% 催化剂 吨 227.27 250.61 16,877.56 16,985.01 -0.64% 公司 2021 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毛利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乙二醇 吨 138,110.56 141,107.36 61,758.31 67,413.82 -9.16% 草酸 吨 99,733.18 99,327.85 32,611.34 16,457.01 49.54% 催化剂 吨 213.78 65.59 2,040.35 1,058.11 48.14% 近年来,主要产品乙二醇价格持续下跌,2019 年销售单价为 3,949.61 元/ 吨、2020 年度销售单价为 3,208.79 元/吨、2021 年度销售单价为 4,376.69 元/ 吨,较 2018 年度销售单价 5,957.06 元/吨大幅下降。 乙二醇的主要原材料为褐煤,2018—2020 年度褐煤的单价稳定在 290—300 元/吨,2021 年度受煤炭价格影响,褐煤的单价上涨至 355 元/吨。 受主要产品乙二醇价格下跌和主要原材料褐煤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近年来 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为负。 6 公司主要产品乙二醇、草酸目前生产稳定,主要原材料褐煤的供应、价格稳 定,产品的市场需求稳定。公司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主要产品乙二醇价格持续低 迷,2021 年度乙二醇新增投产 556 万吨/年,其中国内市场新增产能在 486 万吨 /年,国外市场新增产能 70 万吨/年,预计乙二醇价格未来上涨缓慢,盈利能力仍 面临严峻考验。同时安全、环保、节能等国家规范的提升,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结合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说明公司提升盈利能 力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有) ①保持现有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 随着化工产品价格的逐步回升,公司的亏损面已逐步收窄。公司将抓住机遇 继续以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和控制成本为重点,在产品价格复苏时力争做到满负 荷生产,努力实现整套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同时加大煤制乙二醇专 用催化剂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促进对外销售,增加公司盈利点。 风险提示:公司现有主要生产装置已使用多年,并逐步老化,部分工艺也已 落后,未来可能会对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② 推进现有研发项目的工业化应用 公司将继续尝试在可降解材料领域研发和小规模工业化生产,以期未来在相 关领域能占有一席之地;继续推进碳酸二甲酯项目,以丰富产品结构,提升抗风 险能力。 风险提示:公司在可降解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尚不明显,相关市场也未成熟, 另外化工衍生品的研发及工业化应用也存在技术上的风险,因此未来能否给公司 带来效益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③ 在引进投资者、产业整合等方面继续寻找合作机遇 公司近几年在重大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面进行了尝试。未来仍将 继续寻求合作机会,以彻底改善公司基本面。 风险提示:未来能否寻找到合作机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 3348 万 元,同比减少 6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的全资子公司江苏 金聚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附注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7 3215 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 2771 万元,按组合计提 444 万元。按单项计提的 应收账款中,对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003 万元、对安阳永 金化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768 万元,均全额计提坏账,计提理由为对方 财务困难。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中,1 年以内、1-2 年、2-3 年、3 年以上应收 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2516 万元、814 万元、870 万元、263 万元,计提比例分 别为 13.26%、22.07%、38.80%、100%,2020 年末上述账龄的计提比例分别 为 4%、4%、4%、100%。公司应收账款按照是否关联方或第三方,划分为不同 组合,但未披露具体的信用损失确定方法。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单项计提的 应收账款中,交易对方是否关联方,并结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逾期时间、交 易对方发生财务困难的具体时点,说明前期坏账计提是否充分;(2)按组合计提 的应收账款具体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并按照关联方或第三方予以划分。结合公司 相应坏账计提政策、账龄结构及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不 同账龄坏账计提比例出现变动具体原因,前期坏账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公司 产品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说明报告期内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中,交易对方是否关联方,并结合合同约定的 付款期限、逾期时间、交易对方发生财务困难的具体时点,说明前期坏账计提是 否充分 应收账款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为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乡永金”)、安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永金”),其实际控制人 均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90%;开具结 算总价 100%的发票后,付款至货款结算总价的 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需方 投料生产一年后付清”。 新乡永金逾期时间为 2018 年 3 月,总货款为 7,017 万元,累计收款 5,014 万元,余额为 2,003 万元。 安阳永金逾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总货款为 3,315 万元,累计收款 2,547 万元,余额为 768 万元。 公司在前期催款过程中,新乡永金、安阳永金均协商要求延期付款,考虑到 8 货款逾期后,上述客户仍在陆续还款,且回款比例超过 70%,公司前期仍对上述 客户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1 年度受乙二醇价格、煤炭价格影响,新乡永金、 安阳永金向公司提出了债务重组的要求,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对两家公司的 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具体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并按照关联方或第三 方予以划分。结合公司相应坏账计提政策、账龄结构及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 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不同账龄坏账计提比例出现变动具体原因,前期坏账计提 是否充分 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具体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信用损失确定方法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 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 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客户 以迁徙率模型为基础计算预计 应收第三方的款项 款项 信用损失率 2020 年度,因通辽金煤和江苏金聚历史上未出现过账龄超过 3 年的应收账 款,也未实际发生过坏账损失,公司结合原坏账计提政策,确定 3 年以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率为 4%,前期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021 年度,因新乡永金和安阳永金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同时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期后回 款情况,预计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对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进行修正。因此,报 告期内不同账龄坏账计提比例出现了变动。 (3)结合公司产品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说明报 告期内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 公司主要子公司通辽金煤的销售信用政策均为款到发货;江苏金聚的销售信 用政策按照合同签订、验收、结算分期收款,通常为合同签订后付款至合同总价 的 80%,交货验收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90%,结算提供发票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95%, 余款作为质保金待需方投料生产一年后付清。 2021 年末,通辽金煤应收账款余额为 112 万元,为结算尾差。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回款。 2021 年末,江苏金聚应收账款余额为 6,858 万元,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9 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1 年 12 月 坏账准备 期后回款 备注 账龄 31 日余额 余额 金额 新乡永金化工 有 已全额计提 2,002.63 3 年以上 2,002.63 限公司 坏账准备 安阳永金化工 有 已全额计提 768.57 3 年以上 768.57 限公司 坏账准备 永城永金化工 有 812.02 1-2 年 179.21 150.00 限公司 濮阳永金化工 有 869.64 2-3 年 337.42 15.00 限公司 河南龙宇煤化 工 1,206.63 1 年以内 165.31 有限公司 内蒙古荣信化 工 1,188.80 1 年以内 162.87 339.66 有限公司 合计 6,848.30 3,616.01 504.66 除新乡永金和安阳永金外,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和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均按照还款约定逐步回款,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 为 2021 年度新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但后 续可能由于市场行情变动、经营恶化等影响,导致应收账款发生继续减值的风险。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过程 针对公司回复情况,结合年报审计工作,实施如下核查程序: ①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应收账款中两家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获 取表明对方单位出现财务困难的证据。 ②复核公司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计算过程,检查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恰当。 ③获取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检查主要客户的履约能力。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两家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前 期未有证据表明其信用风险与其他客户显著不同,因此我们认为,前期按照组合 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2021 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由于两家客户信用风险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模型进行了修正,我们认为前期坏账计提是充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系根据修正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计算的, 10 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但由于坏账准备的计提系管理层根据期 后回款情况和客户还款能力做出的估计,后续可能由于市场行情变动、经营恶化 等影响,导致应收账款发生继续减值的风险。 4.关于货币资金和偿债能力。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 7960 万元,同比减少 46%,减少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信用证保证 金减少所致。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2.23 亿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1.96 亿元。 合同负债 2820 万元,同比减少 61%,主要原因系通辽金煤子公司江苏金聚预收 款项减少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通辽金煤信用证保证金形成背景、对应信 用证开具的同比变化、报告期内减少金额及原因,并结合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及本 年回款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减少的原因; 2)结合目前资金情况、 未来使用规划及长短期债务到期情况,分析公司偿债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结合江苏金聚主要产品、产业链所处位置及市场竞争力,说明预收款项减 少的具体原因。请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通辽金煤信用证保证金形成背景、对应信用证开具的同比变化、报告 期内减少金额及原因,并结合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及本年回款情况,进一步说明公 司货币资金大幅减少的原因 通辽金煤 2020 年度在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融资 1 亿元,按照银行融资方 式由通辽金煤开具信用证 1 亿元,同时以 1 亿元保证金存款进行质押。上述信用 证于 2021 年到期,公司以保证金存款进行兑付,保证金存款大幅减少,对公司 2021 年度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021 年度,丹化科技资金收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备注 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841.75 主要是销售回款 主要是采购原料、支付的工资及税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770.55 费和付现的期间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71.20 投资活动: 1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备注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47 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97.62 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0.15 筹资活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53.37 主要是借款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278.46 主要是偿还债务及保证金存款支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25.09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偿还了银行借款。 (2)结合目前资金情况、未来使用规划及长短期债务到期情况,分析公司 偿债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①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库存现金 3.90 银行存款 13,639.12 其他货币资金 20.00 合计 13,663.02 ②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主要债务余额及到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无限期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1,815.42 21,815.42 应付账款 17,118.84 4,763.41 21,882.25 其他应付款 386.86 6,122.29 6,509.15 合计 39,321.12 10,885.70 50,206.82 根据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短期债务余额,短期偿债 压力较大。公司将根据银行借款到期情况,优先偿还银行借款,同时拓展融资渠 道,向银行再借款,以保障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3)结合江苏金聚主要产品、产业链所处位置及市场竞争力,说明预收款 项减少的具体原因 江苏金聚主要产品为煤制乙二醇生产过程需要的催化剂,处于煤制乙二醇产 业链的上游位置。由于公司开展煤制乙二醇业务的时间较早,技术方面具有一定 优势,但由于前期市场拓展不足,客户较少,市场竞争力不足。金聚 2021 年度 12 预收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量大幅下滑。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过程 针对公司回复情况,结合年报审计工作,实施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与通辽金煤信用证开具相关的合同,检查信用证保证金的收支情况。 ②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过程,分析货币资金大幅减少的原因。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偿还了银行借款。 5.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报显示,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 1.95 亿 元,其中可抵扣亏损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 1976 万元。请公司结 合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说明在近年持续亏损 的情况下,判断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弥补亏损形 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 1.95 亿元,其中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 11,989.91 万元,对应主体分别为通辽金煤、江苏金聚和金 之虹,上述主体可抵扣亏损金额和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主体 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通辽金煤 70,549.53 10,582.43 江苏金聚 4,955.83 1,238.96 金之虹 674.10 168.52 合计 76,179.46 11,989.91 通辽金煤、江苏金聚和金之虹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年度 通辽金煤 江苏金聚 金之虹 营业收入 2021 年度 104,409.20 5,147.79 1,334.05 13 主要指标 年度 通辽金煤 江苏金聚 金之虹 2020 年度 89,619.35 31,066.06 935.87 2021 年度 11.84% 46.15% 9.15% 毛利率 2020 年度 -7.84% 0.05% 3.73% 2021 年度 -6,548.77 -1,905.02 -171.25 净利润 2020 年度 -43,838.59 -2,475.82 -105.26 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 11,989.91 万元,对应主体主 要是通辽金煤,通辽金煤虽然连续亏损,但亏损已明显收窄,同时营业收入和毛 利率均呈上涨趋势。从长期来看,石油是不可再生资源,价格长期呈上涨趋势, 将对乙二醇市场价格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也在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 未来公司很可能实现盈利。另外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 14 年,即 2025 年 6 月起大部份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到期,届时公司折旧费用将大幅减少,增加公司利 润。通辽金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 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 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 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因此,公司判断,通辽金煤未 来 10 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 江苏金聚主要客户为通辽金煤,2021 年度收入大幅下降主要是 2021 年度 通辽金煤催化剂运行稳定,向江苏金聚采购催化剂大幅减少。江苏金聚亏损的主 要原因是客户群体较少,公司也在积极开拓新客户,2021 年度新增客户内蒙古 荣信化工有限公司,2022 年仍将进一步开拓市场。江苏金聚可抵扣亏损将从 2024 年开始逐年到期,公司认为,随着通辽金煤催化剂的使用以及新客户的拓 展,江苏金聚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 金之虹的主要业务为可降解材料,目前处于起步状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 呈上涨趋势。金之虹可抵扣亏损将于 2022 年到期 0.33 万元,其余可抵扣亏损 从 2023 年开始逐年到期。作为公司未来的发展重点,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可降 解材料的投入,形成公司新的盈利点。公司认为金之虹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 14 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过程 针对公司回复情况,结合年报审计工作,实施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对应主体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了解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时间。 ②了解对应主体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复核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准 确。 ③获取对应主体的盈利预测,判断公司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合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