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宝信 软件”)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 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四方万通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基石智能制 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苏盐国鑫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的飞马智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5.7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公司现作出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 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