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信软件: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12-2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1-07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6,514,687 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相关情
况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7,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
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15,300,0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650 人;预
留 1,700,000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
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的 12 个月内另行
确定。
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获中国宝
武批复的公告》(临 2020-025 号),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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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
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50 人调整为 64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300,000 股调整为 15,265,000 股。
5、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登
记工作,由于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此,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实际授予人数为 645 名,授予 A 股限制性股
票 15,245,000 万股。
6、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对 24,2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5,220,775 股。
7、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
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确定 2021 年 3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
变更为 15,422,775 股。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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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确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
量变更为 15,583,775 股。
9、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155,801,8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
转增 0.30 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20,258,907 股。
10、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对 341,18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9,917,723 股。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时间条件即将具备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时间约定,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20 年度宝信软件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的业绩达标条件。具体如下:
2020 年 是否达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指标
业绩实绩 解锁比例 业绩达标条件
2020 年度净资产收
18.23% 达标 2020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益率
净资产 11%,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收益率 不低于同行业对标 高于同行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全行业平均值
企业 75 分位值或 对标企业 75 达标 水平。
全行业平均值水平 分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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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较 2018
年度净利润复合增 43.07% 达标 2020 年度较 2018 年度净利润
净利润复 长率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8%,且不
合增长率 不低于同行业对标 高于同行业 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
企业 75 分位值或 对标企业 75 达标 值水平或全行业平均值水平。
全行业平均值水平 分位值
净利润 2020 年度净利润现 2020 年度净利润现金含量不低
113% 达标
现金含量 金含量 于 90%。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
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现金含量”为经营活动现
金净流量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值。
2、2020 年度营业收入完成率(R)>100%。
业绩考核指标详细情况详见附件。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
对应解除限售系数为 1;其他激励对象中有 3 人为“称职”,对应解除限售
系数为 0.8,其余人员均为“较优秀”及以上,对应解除限售系数为 1。
(四)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1、宝信软件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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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宝信软件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 645 人,按照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6,514,687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4286%。
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第一 首次授予第一 首次授予第一 首次授予剩余
批计划解除限 批实际解除限 批考核回购限 未解除限售限
姓名 2020 年职务 人数
售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股) (股)
夏雪松 党委书记、董事长 1 38610 38610 0 78390
朱湘凯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 38610 38610 0 6435
周建平 副总经理 1 34320 34320 0 69680
宋健海 副总经理 1 34320 34320 0 69680
陈健 副总经理 1 34320 34320 0 6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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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第一 首次授予第一 首次授予第一 首次授予剩余
批计划解除限 批实际解除限 批考核回购限 未解除限售限
姓名 2020 年职务 人数
售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股) (股)
胡国奋 副总经理 1 34320 34320 0 69680
宋世炜 副总经理 1 34320 34320 0 69680
吕子男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 34320 34320 0 69680
其他领导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37 6234979 6231547 3432 12424799
合计 645 6518119 6514687 3432 12927704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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