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信软件:监事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2022-05-2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审核,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1、经核查,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首期 A 股限制
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18 人,按照
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为 4,068,768 股。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
规定。
3、同意《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1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4,068,768 股限制
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
案
1、经核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45 人,
按照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为 6,514,687 股。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
规定。
3、同意《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4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6,514,687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汪卫等 3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根
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
度的 80%,剩余 20%共计 3,432 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15.753846 元/股
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