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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信软件:浙商证券关于宝信软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软件”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宝信软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销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07 号《关于核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开发行
1,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
司 债 券 简 称 为 “ 宝 信 转 债 ” , 债 券 代 码 为 “110039”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 2,348.96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57,651.04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1010013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宝之云 IDC 四期项目                     195,262.00                         157,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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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 上 海 宝 信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 以 下 简 称 “ 《 管 理 制
度》”)。
     根据以上《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古北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招商银行上海古北支行         021900230810966             募集资金专户             15,295.69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额       已累计投入金额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余额

宝之云 IDC 四期项目      157,651.04         147,511.93         5,156.58         15,295.69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即节余金额)系在未考虑项目结项后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
质保金前提下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在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部分投资环节有效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
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
     2、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风险可控的原则,通过对各项
资源的调度和优化,依据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变化提升了上架机柜建设标准,
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前提下,优化了项目建设投入和减少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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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形成资金节余。
    3、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 2017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拟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计算的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予以
注销,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款项等后续资金支出将通过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
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销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余额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一鸣               罗 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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