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万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31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和核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有关
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易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易丰”)
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家天下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借款利率不
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有助于华宇易丰积极拓展智慧物业 SaaS 平台业务,
系基于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主
营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股
东需回避表决。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再次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康宁 姬文婷 叶剑平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