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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7-1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8.15%股权,并拟向不超
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在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核查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前 12 个
月至今,上市公司未发生与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资产的购买和出售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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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吕雷                    范凯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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