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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股份:万里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7-19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
瑞电池”)48.15%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特瑞电池 48.15%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
上市公司已在《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
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特瑞电池 48.15%股权,其中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正实业”)持有的特瑞电池 15.54%股权目前已质押给上市公
司。同正实业与上市公司已在《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在本次交易通过全部所需审议及审核程序后、进
行资产交割前,上市公司将配合解除上述股权质押,保证置入资产能够顺利过户
至上市公司名下。除该等情形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置入资产,不存在其他限制
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特瑞电池合法存续的情
况。

    3、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及特瑞电池独立运营、资产完整。本次交易将有
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
权等方面将继续保持必要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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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交易完成后,特瑞电池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
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