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21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目          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7




                                         2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 13: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668 号双子楼 2 楼松江厅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国华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大会主要议程、大会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五、推选会议计、监票人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
八、宣布最终表决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结束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3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因时间原因,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现场提问环节,若有提问,可向大会秘书
处申请登记,会务组可安排会后回答。
    五、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
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对
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八、根据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沪重组办
[2002]001 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以及沪证监公司
字[2008]81 号《关于重申做好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工作的通知》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4
议案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
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2、发行期限: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
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
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
者除外);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二、本次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推进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等相关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
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
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
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
                                       5
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
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债务登记及交易流通
等有关事项,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的请示、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办理本
次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
    3、如公司资金债务情况、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
    4、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6
议案二: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
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的期限
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
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
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
者除外);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二、本次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推进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等相关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
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
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
                                       7
的一切事宜);
    2、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
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中期票据、债务登记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
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请示、注册报告、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
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公司资金债务情况、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
    4、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