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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电脑: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 2018-061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
                              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
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对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4 年 12 月 29 日,同意向符
合条件的 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2.652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9.91 元/股。
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64)。公司已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了股票期权。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
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91 元/股调整为 19.66 元/股(公告编号:临

                                    1
2015-030、临 2015-031)。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66 元/股调整为 14.85 元/股,将授予
数量调整为 913.8324 万份。因袁兵、梁辉、沈志康、沈雷、毕红云、李励 6 人
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2 人(公告编号:临 2016-023、
临 2016-024)。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因刘宇桢、陈玉军和李南翔
3 人离职,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同时取消股票期权总数
14.1150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32 人调整为 129 人,
股票期权总数由 913.8324 万份调整为 899.7174 万份,行权价格不变(公告编号:
临 2016-042、临 2016-044) 。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
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规定不得发生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全部
满足行权条件。公司 12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均满足行权条件,其中 12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100%;
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95%。本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85 元/股,行权人数为 129 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296.2340 万份,行权有效期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 899.0447 万份(公告编号:临 2016-050)。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意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由 14.85 元/股调整为 14.65 元/股(公告编号:临 2017-018)。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第二个行权期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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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不得发生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
司业绩指标全部满足行权条件。因新增李常厚、陈浩峰、雷鸣、王维众和应熙 5
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29 名调整为 124 名。124 名激励对象中,12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满足行
权条件,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 11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100%;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核结果为“合格”,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95%;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
果为“需改进”,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0%。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14.65 元/股,实际可行权人数为 122 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82.2133 万份,行权有效期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意自 2018 年 6 月 22 日起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由 14.65 元/股调整为 14.43 元/股(公告编号:临 2018-027)。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说明

    1、因新增耿建新、徐宇晖、商榕荣、杨小虎、孙永刚及徐军辉 6 名激励对
象离职,取消上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24 名调整
为 118 名,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计 12.0627 万份,
第三个行权期期权数量调整为 285.3110 万份。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全部满足行权条件。
118名激励对象中,11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其中11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100%;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95%,本期获授股票期权的5%予以注销,共计0.6664万份;
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0%,本期
获授股票期权的100%予以注销,共计1.5994万份。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为 14.43 元/股,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83.0452 万份,行
权有效期自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8 日。

                                      3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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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总量的比
号                                                                           的比例(%)
                                             期权数量(份)     例(%)
1    林建民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66,648          0.7764%        0.0157%
2    杨之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9,985          0.5823%        0.0118%
3    孙伟力   副总经理                             49,985          0.5823%        0.0118%
4    缪云洁   副总经理                             49,985          0.5823%        0.0118%
5    侯志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9,985          0.5823%        0.0118%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
     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6                                               2,563,864         29.8684%        0.6056%
     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117
     人)
                 合计                           2,830,452         32.9741%        0.6686%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所作的上述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
整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
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东电脑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
期权数量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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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修订稿)》的规定;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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