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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海欣股份/海欣 B 股   证券简称:600851/900917   公告编号:2020-03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引入“长三角 G60 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
    案》,拟向浙江省部分地市国资平台转让首发地块开发的 9 幢物业。2020
    年 11 月 18 日,子公司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与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分别签署了 3#楼、6#楼和 7#楼《楼宇订购合同》。12 月 1 日,子公司与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 2#楼的《楼宇订购合同》。截至公告
    披露日,子公司已签署 4 栋物业的《楼宇订购合同》。
    本次转让的 2#楼建筑面积(规划面积)为 2,000.26 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
    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为准),按规划面积计算购房款合计为人民币
    22,780,961.14 元整。
    首发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已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中国银行,在产权过户
    前,需对抵押物进行解除抵押。交易对方已知悉标的楼宇处于抵押状态。
    合同签订后,还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签订
    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相关事项办理会受政策性影响和限制,能否如期通过
    审批尚未确定,如未能顺利办理,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1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6 月 4 日,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入“长三角
G60 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案》,同意子公司
上海海欣长毛绒有限公司(当前已更名为“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欣智汇”) 向浙江省部分地市国资平台转让首发地块开发的 9 幢物业,
并授权经营层按董事会审定的方案办理与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5 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11 月 18 日,海欣智汇与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 3#楼、6#
楼和 7#楼《楼宇订购合同》(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
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
    2020 年 12 月 1 日,海欣智汇与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吉修竹绿化”)签署了 2#楼《楼宇订购合同》。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方情况介绍(甲方)

   1、海欣智汇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2,417.077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冯克宇

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655 号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人工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
               展览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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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海欣智汇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9,786                   49,073
     净资产                               14,122                   15,367
   营业收入                                  797                       589
     净利润                                   71                    1,244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乙方)

    海欣智汇(甲方)与安吉修竹绿化(乙方)签署《2#楼楼宇订购合同》,拟
将首发地块 2#楼转让给安吉修竹绿化。
   (1)安吉修竹绿化基本情况

  名   称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方玉平
 注册地点     安吉县递铺街道半岛中路 198 号
              园林绿化、道路绿化、花卉种植销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主营业务     景观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物业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整
              治。
主要股东或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发    承接各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及土地整理业务,业务领域稳健
  展情况      扩张
   安吉修竹绿化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安吉修竹绿化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394,618.12             1,445,986.44
     净资产                        704,984.44                718,564.6
   营业收入                         59,818.37                45,467.28
     净利润                          9,821.60                 6,152.66
   安吉修竹绿化为湖州市安吉县国有企业,财务数据稳健,公司认可其履约支
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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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标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2 #楼。
   2、 标的资产情况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2 #楼物业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建
筑总层数为 5 层,建筑面积 2,000.26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由于标的资产尚在施工,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预计标
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 22,780,961.14 元。
    标的资产已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中国银行,在产权过户前,需对抵押物
进行解除抵押。交易对方已知悉标的楼宇处于抵押状态。
    3、是否存在或有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海欣智汇与安吉修竹绿化交易合同的价款支付主要内容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就订购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2#楼的价格及价款支付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标的房屋的购房单价为人民币 11,389.00 元/平方米(建
筑 面 积 ) , 按 规 划 面 积 2,000.26 平 方 米 计 算 购 房 款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22,780,961.14 元整(大写:人民币 贰仟贰佰柒拾捌万零玖佰陆拾壹元壹角肆
分整)。甲方取得标的房屋的初始不动产权证(大产证)后三十日内,甲乙双方
应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
    2、乙方租赁地下停车位 17 个,租金单价为 112,000.00 元/个,租期为 20
年(到期免费使用(除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至房屋使用权有效期限),地下停车
位租金合计人民币 1,904,0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 壹佰玖拾万零肆仟 元整)。
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到期后,如乙方按相关政策法规成功续期使用,甲方不再收
取地下停车位租金(除合同规定的管理费)。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含车位租金):
    购房款(含车位租金)为人民币 24,684,961.14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肆
佰陆拾捌万肆仟玖佰陆拾壹元壹角肆分整)。
    第一期(首期)于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款(含车位租金)

                                       4
的 50%,《物业订购意向协议》中乙方支付的意向金 50 万元(大写:人民币 伍
拾万 元整)同时转为首期预付房款,乙方需再支付人民币 11,842,480.57 元整
(大写:人民币 壹仟壹佰捌拾肆万贰仟肆佰捌拾元伍角柒分整);自第一期(首
期)款项支付之日起,甲方不得就标的房屋出售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洽
谈或签署正式、非正式的购买协议;
    第二期乙方应在甲方取得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款
(含车位租金)的 40%,人民币 9,873,984.46 元整(大写:人民币 玖佰捌拾柒
万叁仟玖佰捌拾肆元肆角陆分整);
    第三期于甲方办理了标的房屋初始不动产权证(大产证)且双方签订《房地
产买卖合同》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实测面积结清购房款(含车位租
金)。在乙方结清购房款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小产证)。


   (二)房屋交付主要内容

    交付时间:甲方完成标的房屋竣工验收后,且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
第一期和第二期款项后,甲方同意自乙方付清第二笔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
方交付标的房屋。


   (三)特殊约定主要内容

    1、安吉修竹绿化承担电力配套增容费 179,800.00 元(固定总价,含税),与
每期购房款同比例支付给甲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折入购房款。
    2、本合同签订后,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
签订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转型主要受限于政策性影响和限制,因转型而产生的
任何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上述事项未能通过行政审批,甲乙双方同意
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


   (四)维修资金和其他费用主要内容

    1、乙方须在标的房屋交接前,与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合同,
并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按照上海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规约》,标的房屋第一期维
修资金甲方和乙方分别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
    3、乙方使用标的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能源、物业管理等费
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停车位的,应向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费。
    4、乙方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
   (五)违约条款

    1、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
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自乙方应付款期限之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支
付首期房款达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逾期支付其他各期款项
达六十日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或单方解除合同。
    2、如由于松江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上海市相关政策的原因,造成甲乙双
方无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解除,甲方自本
合同解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已付款项无息返还乙方。
    3、若政府对乙方办理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小产证)前对乙方有税收考核
指标要求的,如乙方未能通过政府税收考核,导致标的房屋无法按时过户,甲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乙方满足政府税收考核要求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屋
不动产权证(小产证)。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自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届
满之日起房屋已交付,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
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需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支付标的房屋所需承担的物业
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若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标的房屋毛坯交付、竣工验
收、取得初始不动产权利证(大产证),逾期超过六十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产
生同业竞争问题。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预计在 2021 年完成竣工验收,因此无法在 2020 年确认收入及
结转成本,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完成
后将有效回笼资金,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积极影响。同时,交易完成将有助于推动
海欣智能产业园(暂定名)成为 G60 科创走廊的重要抓手项目,打造长三角一
体化沪浙深度融合的先行示范区。
    子公司已签署《楼宇订购合同》的 2#楼、3#楼、6#楼和 7#楼等 4 栋物业,


                                   6
以上 4 栋物业竣工验收并顺利交付使用后,预计可产生约 1,200 万元净利润,最
终利润影响数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签订后,还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
签订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相关事项办理会受政策性影响和限制,能否如期通过
审批尚未确定,如未能顺利办理,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此外,如购买方未按时支付各期房款超过一定时限,海欣智汇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如海欣智汇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竣工验收、解除抵押等事
项,购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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