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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资料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第
一百一十六条“因发生紧急情况而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
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已就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向各位董事做出说明;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李志军先

生和薛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两位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


                                   -1-
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薛明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

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其本人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

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李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履历资料,

认为李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拥有履行职务的条

件和能力,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李志军先生简历
           2.薛明先生简历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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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李志军先生简历


    李志军,男,1973 年 4 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湖南省
会计领军人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MBA 兼职导师;湖南工商大学、湖南工业大
学会计学硕士生导师,湖南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共党员。现任湖南工商大学
教授,福建久策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九郎山职教科创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株洲市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曾任株洲冶
炼集团财务部长、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财务部长等职。
    截至目前,李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薛明先生简历


    薛明,男,1962 年 4 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拥有三十年
以上金融投资管理经验,持有中国证券基金业从业证书和香港非独立董事协会会
员。现任渤海华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曾任财政部
世界银行业务司和国债司副处长;中国光大集团新加坡地区总部副主任,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光大亚太新加坡上市公司董事,光大淡马锡中国投资基金董事;法
国兴业银行大中华区董事经理;中国银泰集团副总裁,投资部总经理;美国百利
吉亚(Beringea)基金(上海)投资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渤海产业基金任执行
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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