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4-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
目 录
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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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
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
核对工作,请出席会议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
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
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
取会议资料,方可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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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请事先将提问内容以
书面形式交给会议工作人员。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五、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
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按要求填写表决票,认真核
对股东姓名与股东编号,并于签字后及时交给会议工作人员,
以便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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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
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提名李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两位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议案资料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薛明先生尚未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其本人承诺
将 参加 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 举办 的 最近 一 期独 立 董事 任 前培 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李志军先生简历
2. 薛明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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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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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李志军先生简历
李志军,男,1973 年 4 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正
高级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MBA
兼职导师;湖南工商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会计学硕士生导师,
湖南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共党员。现任湖南工商大学教
授,福建久策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九郎山职教
科创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株洲市资源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曾任株洲冶炼集团财务部长、湖
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财务部长等职。
截至目前,李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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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薛明先生简历
薛明,男,1962 年 4 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中
共党员。拥有三十年以上金融投资管理经验,持有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和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员。现任
渤海华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曾任财政部世界银行业务司和国债司副处长;中国光大集团
新加坡地区总部副主任,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光大亚太新加
坡上市公司董事,光大淡马锡中国投资基金董事;法国兴业
银行大中华区董事经理;中国银泰集团副总裁,投资部总经
理;美国百利吉亚(Beringea)基金(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董事总经理;渤海产业基金任执行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
截至目前,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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