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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2010-08-11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0-02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9元;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扣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7日

    ·除息日:2010年8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8月24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和日期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6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536,807,65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0元现金红利(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共计派发股利5,368,076.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09年度。

    3、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现金红利,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

    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09元;对于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10

    股0.10元,即每股0.01元,由其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7日

    2、除息日:2010年8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8月24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10年8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和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铁路

    分局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

    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

    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股息所得

    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9元。如果QFII 股东

    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执行。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

    该等股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

    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451-82281430

    传 真:0451-82281253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