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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5-25  

						 证券代码:600853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 2011-01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209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

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数 188,035,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36,807,658 股的 35.0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张厚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4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 188,03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 1 亿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未计入表决权总数,由非关联

股东表决。同意票 9,055,687 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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