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告2011-05-30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 2011-02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13 日历天。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913 日
历天,该合同履约对公司 2011 年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5、本合同履行适用标准: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隐含的适用标准或
由业主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适用标准。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一是原材料及人工费上涨风险;二是工程价
款不能按时结算的风险。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土建工程 S10 标段。
具体包括以下两部分:
(1)K55+800~K58+230、K67+400~K72+566,长约 7.596 公里,
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有互通立交 2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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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桥 2 座,计长 560 米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K55+800~K72+566,长约 16.766 公里,公路等级为高速公
路,设计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建设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13 日历天。
项目资金来源:该项工程的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
款,项目出资比例占总投资的 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 75%。
可行性分析及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公司对本合同涉及的建设项
目及业主均进行了论证和考察。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本工程项目的业主)
名称: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 340 号交通大楼
公路项目办公室主任:崔金平
邯 郸 市 交 通 局 公 路 项 目 办 公 室 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 经 邯
郸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以 邯 编 办 字 [2008]120 号 文 件 批 准
成 立 ,是 邯 郸 市 交 通 局 直 属 的 事 业 单 位 ,主 要 职 责 为 承 担 公 路
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邯大高速公路项目的推进工作。
本承包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价款:合同金额为 511,312,479 元人民币。
2、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结算。
3、合同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13 日历天。
4、合同签署人:本工程项目业主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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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崔金平和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厚共同签署本承包合同。
5、合同签署时间及地点:2011 年 4 月 29 日合同双方在邯郸签
署。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 2011 年资产和损益将产生一定影响。合
同履行预计将增加公司资产总额和净利润,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准确
预测。本次合同的签订,将为公司 2011 年及以后年度生产任务的完
成提供有力保障,并对公司今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本次合
同的签订也将进一步密切和加强公司与当地的合作关系,增进今后合
作机会。
2、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当地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上涨可能对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的影
响;
2、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工程价款不能按时结算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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