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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1-08-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文件一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序号                        会议议程                        报告人

  1      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及大会议案内容                     张       厚

  2      报告议案

         关于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
议案一                                                      赵红革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赵红革
议案二
         案

  3      股东审议议案                                       张       厚

  4      宣读和通过表决方法和监票小组名单                   孙雪飞

  5      填票、投票、休会统计票                             张       厚

  6      报告表决结果                                       郑云章

  7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张       厚

  8      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张迎泽

  9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张       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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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二
         关于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议案


    一、提供担保原因
    2011 年,公司中标承建的哈尔滨市城区道路拓宽改造工
程跃兴街工程哈五路段第三标段,合同金额 5700 万元,2011
年 5 月 5 日开工,工期 149 天,由龙建四公司具体施工;承
建的哈尔滨市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预制箱梁加工、制作及运
输第一标段,合同金额 6061 万元,2011 年 3 月 25 日开工,
工期 150 天,由龙建五公司具体施工;龙建六公司中标承建
的哈尔滨市文政街工程新康高架桥段,合同金额 5503 万元,
2011 年 4 月 1 日开工,工期 147 天,由龙建事业部具体施工。
上述项目均是哈尔滨市政工程,业主单位是哈尔滨市城市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银行贷款政策收紧,业主在银行申请的长期贷款没
有完全到位,工程建设资金出现缺口,为了保证工程按进度
施工,业主与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分行协商,利用开行中小
企业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扶持政策,以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分行申
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由承建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收账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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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担保,以解决工程款紧张问题,保证市政工程按期完工。
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利息全部由业主承担,贷款
资金用途为施工单位在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周转,未经银行事
先书面同意,业主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
为业主拨付的工程款。这种融资模式,在承建哈尔滨市政工
程的多家施工单位中被采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及龙建六公司)拟以其依法享
有的应收账款,即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及龙建六公司)
与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三个项
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程
款)提供质押担保,请业主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分行申请三笔贷
款,每笔分别为3000万元,龙建股份(及六公司)与开发银
行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三方质押管理协议和质押登记协
议(详见附件),约定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的具体操作方法。
贷款资金用于龙建股份四公司、五公司和六公司承建的上述
市政项目。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业主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哈尔
滨市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哈尔
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示的批复》(哈政综
[2004]17 号)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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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人民币50 亿元,注册地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
路34 号。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
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业务;
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运营;接受委托开发、经营城市户
外广告空间资源;停车场资源开发及停车服务;土地整理及
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463亿元,总负
债271亿元,股东权益192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182
亿元。201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净利润1.82
亿元。
    目前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按照《公司章程》
要求,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
    1、借款合同(以龙建四公司为样本);
    2、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龙建四公司为样本);
    3、应收账款质押管理协议(以龙建四公司为样本);
    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以龙建四公司为样本);
    5、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
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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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三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 1000 万元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一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截
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50,467.11 万元、
负债为 41,215.30 万元、净资产为 9,251.81 万元。2010 年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9874 万元,净利润 650 万元。经营范围
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为满足市场经营和施工生产需要,一公司拟向交通银行
黑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
经营投标保证金和储备生产用原材料,期限为一年,拟请公
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0 年 5 月 11 日,一公司在该行申请的 1000 万元贷款
(龙建担保)已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还清本息。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38398 万元,超过了 201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一公司营业执照;
         2、一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
3、银行保证合同格式文本。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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