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2-08-3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序号 会议议程 报告人
1 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及大会议案内容 史铁桥
2 报告议案
议案一 《关于预计工程分包形成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王征宇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王征宇
议案三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王征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290 张永良
议案四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300 张永良
议案五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一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张永良
议案六
案》;
《关于为子公司伊哈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张永良
议案七
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畅捷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张永良
议案八
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300 张永良
议案九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3 股东审议议案 史铁桥
4 宣读和通过表决方法和监票小组名单 孙雪飞
5 填票、投票、休会统计票 史铁桥
6 报告表决结果 郑云章
7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史铁桥
8 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张迎泽
9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史铁桥
议案一:
关于预计工程分包形成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2012 年,在国家和地方路桥建设投资骤减的严峻形势
下,公司调整经营战略,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从被动投标转
向主动创造市场,加强与大企业包括关联方的合作,努力开
拓省内外市场,积极运作 BT、代建制等高端市场。今年洽谈
中的以公司为主体的省内 BT 项目预计年内将开工。同时,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
于 2012 年 1 月,与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两
路一桥”投资、支付、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两路一桥”
项目总投资估算 48.75 亿元,计划年内开工,其中有关公路
工程建设前期及施工可能会由我公司承担。由于上述项目具
有大土木工程的特点,涉及投资、建设、运营诸多环节和各
类技术专业之间的配合衔接,需要集团内多方资源共同努力
完成,所以类似于上述项目的工程将使公司与关联方可能产
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截至目前,建设集团持有公司 178,979,76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3.34%,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建设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9 日,从事对权属企业进行投资、资本运营管理。
建设集团(含子、孙公司)与公司(含子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在建设集团下属公司中,以公路工程施工、设计、监理
为经营范围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有: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1)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2)黑龙江省汤嘉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孙公司)
3)黑龙江省七密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孙公司)
4) 黑龙江畅捷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5) 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6)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孙公司)
7) 滨海边疆区道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
8)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9)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10)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11)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12)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13)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2、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路桥集
团)(子公司)
1)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鼎昌公司)(孙公
司)
2)黑龙江省广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广通公司)(孙
公司)
3)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
4)黑龙江省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
5)黑龙江远征路桥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孙公
司)
6)黑龙江省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公司)
7)黑龙江省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
3、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三、避免同业竞争措施
1、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分析
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子公司均具有
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或贰级资质,可以承包包含路面、路基、
桥涵、隧道等在内的工程;控股股东建设集团、关联方路桥
集团没有路桥施工资质,路桥集团的子公司中,鼎昌公司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2011 年底净资产 1509 万元,有公路工程
总承包叁级资质;广通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2011 年底
净资产 345 万元,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公路路基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鼎昌公司和广通公司虽然可以进行
工程施工,但对外投标实力不够,很多工程招标要求投标单
位必须同时具有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鼎昌公司和广
通公司的资质、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规模在多数工程项目上达
不到投标要求,与本公司无法构成狭义同业竞争。
2、大股东承诺
建设集团子公司建工集团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公
路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为避免与龙建股份之间发生任何有
违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建设集团在 2011 年 9 月 26 日作
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充分尊重龙建股份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
证不侵害龙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本公司的发
展战略规划中,明确将龙建股份作为建设集团今后运作及整
合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唯一平台。
(2)本公司将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权属企业
与龙建股份之间发生任何违反上市公司规则及市场原则的
不公平竞争。
(3)本公司将敦促建工集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
与龙建股份协调沟通,研究制定避免与龙建股份存在潜在同
业竞争的方案,方案可以采用重组整合、资质转让或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并在未来五年内,解决建工集团与上
市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4)在上述潜在同业竞争未完全解决期间,本公司保
证不利用对龙建股份控制关系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的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持有
权益达 51%以上的子公司与龙建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活
动。若有任何与龙建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
将此商业机会让与龙建股份。
四、交易内容
该类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公司向关
联方提供或接受劳务。
建设集团投资运作的建设项目,如果其中包含路桥施工
任务,在同等条件下,龙建股份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以中标价格或市场公平价格获得该工程;龙建股份与关联方
合作中标或运作的项目,在成本效益测算之后,可按招标文
件规定的条件,将可以分包的工程按中标价格或市场公平价
格分包给关联方。
五、交易金额
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 2012 年全年关联交易总额保持在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的 20%以内,预计在连续 12 个月内形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高于 3,000 万元且超过龙建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六、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
公司承接或提供给关联方分包工程所形成的关联交易,
均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双方以实际中标价格或市场
公平价格订立施工合同,明确支付条件、双方责任等细则,
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杜绝调控价格的行
为。
上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联交易将成为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中每年都持续发生的,公司对该关联交易将遵循了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为进一步拓展经营资质,公司向国家住建部申报了公路
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012 年 6 月 4 日获得批复,公司实现
了设计施工一体化,具备了开拓行业高端市场的能力和资质。公
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内
容,《公司章程》拟做如下修改:
原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公路桥梁建设技术开发。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其他项目。”
现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行业
工程设计甲级(增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
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桥梁建设技术开发。可从事资质
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
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
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以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对投资者
合理回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
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一)原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
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拟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公司在
该三年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盈
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3、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公司
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
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改为“第一百九十三条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
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
主,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
且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4)公司盈利水平
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3、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可以每年进行一次现
金分红,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二)在第一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九十四条,
原第一百九十四条及之后条款序号顺延,内容不变。
第一百九十四条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和经理层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共同研究拟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执行。
2、公司在制定和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董事会秘书应将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详细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
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对利润分配议案的投票权。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
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
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
和意见。
5、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
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件,经过详细论证后,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情况,公司应在
利润分配预案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三: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对投资者
合理回报,制定此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
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后,
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具体股东回
报规划
1、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
长远发展。
2、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可以每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且此三个连
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此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若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且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分红比例且保证股本规模及
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和经理层根据《公司章
程》有关条款共同研究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每三年对应现行回报规划进行重新审议,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以
对其作出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以科学制定该期间合理的股东
回报规划。
2、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出修改议案,应
以保护股东合理权益作为出发点,详细论证说明修改原因,
涉及章程修改的应依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
回租方式融资 229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四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90,089.99 万元、
负债为 78,509.34 万元、净资产为 11,580.65 万元,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119,392.17 万元,净利润 1,245.54 万元。经营
范围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为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按照资金需求时间
不同,四公司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
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两次融资分别是 1100 万元和 1190 万
元,期限为 3 年,租赁年利率为 7.75%,租金计算方式为不
等额年金法,租金分 32 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第三
个月支付,第二期租金于起租后第六个月支付,第三期至第
三十二期租金按月支付;远东公司收取 10%的保证金,在租
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分别是 49.5
万和 53.55 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
内电汇支付。租赁物件分别是四公司 21 台(套)原值 1103.3
万元和 6 台原值 1196.9 万元的施工设备(详见附件),租赁
期满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
所有权转移给四公司。公司拟为四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
1、两份售后回租赁合同(附四公司融资租赁设备
明细表);
2、四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五: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以售后
回租方式融资 23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二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111,243 万元、负
债为 101,439 万元、净资产为 9,804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 109,491 万元,净利润 159 万元。经营范围是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
包贰级。
为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二公司拟向远东国
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300
万元,签订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期限为 3 年,租赁年利率
为 7.5%,租金计算方式为等额年金法,租金每月一次、期末
支付,共支付 36 期,每期租金 71.5 万元;远东公司收取 10%
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
费 103.5 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
电汇支付。租赁物件是二公司 12 台(套)原值 2334 万元的
施工设备(详见附件),租赁期满二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二公司。公司拟
为二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
1、售后回租赁合同(附二公司融资租赁设备明细
表);
2、二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六:
关于为子公司一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一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52,223 万元、负债
为 42,226 万元、净资产为 9,997 万元。经营范围是公路工
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
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一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
请了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即将到期,为满足施
工生产需要,一公司拟向该行申请续贷流动资金 1000 万元,
主要用于施工项目物资采购,期限为一年,拟请公司为该笔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一公司营业执照;
2、一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七:
关于为子公司伊哈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伊哈公司)
是公司控股 59.47%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99 万元美元,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11,792 万元、负债
为 10,446 万元、净资产为 1,346 万元。经营范围是公路工
程、桥梁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具有公路路面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伊哈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向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营业部申请了 1000 万元贷款,目前该贷款已经偿还,为满
足施工生产需要,伊哈公司拟向该行申请续贷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主要用于施工项目材料采购,期限为一年。公司
拟为伊哈公司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伊哈公司营业执照;
2、伊哈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八: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畅捷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畅捷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畅捷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19,679.99 万元,负债为
4,432.44 万元,净资产为 15,247.55 万元。经营范围是隧道、
桥梁、道路工程建筑。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桥
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路路基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资质。
畅捷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江支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将于 2012 年 9 月 9 日到期,
根据畅捷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该项贷款如期偿还后,
拟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江支行申请续贷流动
资金贷款 1000 万元,用于施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采购,期
限为一年。拟请公司为其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畅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畅捷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议案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
回租方式融资 23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四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90,089.99 万元、
负债为 78,509.34 万元、净资产为 11,580.65 万元,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119,392.17 万元,净利润 1,245.54 万元。经营
范围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为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四公司拟向远东国
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
资 2300 万元,签订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期限为 3 年,租
赁年利率为 7.5%,租金计算方式为不等额年金法,租金分
32 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第三个月支付,第二期租金
于起租后第六个月支付,第三期至第三十二期租金按月支
付;远东公司收取 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
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是 103.5 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
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物件是四公司 20
台(套)原值 2343 万元的施工设备(详见附件),租赁期满
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
权转移给四公司。公司拟为四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了 201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
额的 50%,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董事审议。
附:
1、售后回租赁合同(附四公司融资租赁设备明细
表);
2、四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