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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9-07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 2012-03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总部 209 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

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186,825,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36,807,658 股的 34.80%,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史铁桥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工程分包形成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 7,845,687 股,同意票 7,845,6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

案需要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86,825,450 股,同意票 186,82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同意票

186,82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29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 186,82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3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 186,82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一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票 186,82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伊哈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2
    同 意 票 179,837,2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26%;反对票 6,988,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弃权票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畅捷公司 1000 万元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 186,82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23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 186,825,4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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