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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1-21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 2012-04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总部 209 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
到董事及董事委托人 11 人,董事李梓丰委托董事王征宇、
董事赵庆海委托董事史航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5 名监事及
委托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在埃塞俄比亚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0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合资在埃塞俄比亚设立子公司,
拟注册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拟经营范围为筑路、桥梁建设、
设备租赁等,拟注册公司名称为龙建路桥亚的斯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金预计不超过 14,975,565 比尔(折 821,754.13
美元),其中,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金的
90%,二公司作为第二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金的 10%,出
资方式为现金。上述事宜的办理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董事史航因不了解埃塞俄比亚国内情况,故对此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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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弃权票。
    二、《关于拟签订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虎林至虎头段
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乙方)拟与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政府(甲方)签
订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虎林至虎头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总
承包合同。
    该工程建设里程 68.67 公里,其中,起点至义丰屯段 9.9
公里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义丰屯至虎头段 58.77 公里采
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另建虎林支线 2.49 公里和吉祥口岸
公路连接线 1.52 公里。
    计划开工时间 2012 年 10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14 年 10
月。
    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金额暂定为 8.1 亿元人民币。(以
黑龙江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资金来源暂定为:
       1、国家及省投入的政策性补贴暂定为 2.7 亿元人民币;
       2、虎林市财政投入暂定为 2.4 亿元人民币;
       3、乙方垫付资金暂定为 3 亿元人民币。
    施工期内乙方垫付资金的本金及贷款利息由甲方负责
偿还。
       1、偿还期限:自交工后 10 年内还清。
    2、甲方还款方式:垫付资金的本金部分按 10 年等额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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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并结清当期贷款利息。如甲方违约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及
贷款利息,则甲方要按银行当期贷款利率的 3 倍支付利息给
乙方。施工期内甲方只偿还贷款利息不还本金,计息起始时
间按双方共同确认的计量签字时间为准。

    该项目尚未取得黑龙江省发改委的正式批复。
    待该项总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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