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 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提名董事 本次会议提名叶晓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叶晓峰的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 叶晓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简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职务要求。 本人同意本次会议关于提名叶晓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联交易 本次会议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 100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 案》:公司为解决运作大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接受关联方路桥 集团的财务资助 1000 万元,体现了大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