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5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1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各方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
会公告[2013]55 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
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 号)的要求,
现将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设集团")为避免未来与龙建股份可能产生的业务竞争,支持龙建股
份做强做大主业,建设集团于 2011 年 9 月 23 日做出如下四点承诺:
1、本公司充分尊重龙建股份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侵害龙
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中,明确
将龙建股份作为建设集团今后运作及整合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唯一
平台。
2、本公司将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权属企业与龙建股份
之间发生任何违反上市公司规则及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
3、本公司将敦促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专
项工作小组,积极与龙建股份协调沟通,研究制定避免与龙建股份存
在潜在同业竞争的方案,方案可以采用重组整合、资质转让或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并在未来五年内,解决建工集团与上市公司存
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4、在上述潜在同业竞争未完全解决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
龙建股份控制关系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依法采取
必要及可行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持有权益达 51%以上的子公司与龙建
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若有任何与龙建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的商业机会,则将此商业机会让与龙建股份。
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期限之内,建设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没
有发生与龙建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
二、2002 年 3 月 16 日,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原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以拓展经营领域为原则,同意将其持有的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大齐公司”)股权中的一部分(大齐公司 45%股权)作为
资产置入龙建股份,我公司至此持有大齐公司 45%股权,出资额为 14850
万元,全部为旧路存量资产。
2002 年 10 月 15 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大齐公
路交由省交通厅管理,成立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与大齐公司为两块
牌子,一套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
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大齐公路本息还清后再对主要投资者予以回报。
此事项正在履行中,我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面积极沟通,并密切关
注上述承诺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