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为全资子公司贷款及申请保函额度提供担保公告2014-04-01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1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贷款及申请保函额度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一公
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四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 400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39000 万元保函额度),累计 82061.09 万元人
民币;本次为四公司担保 43000 万元人民币,累计 89397.20 万元人民币。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32660.95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36000 万元,合计担保数额
168660.95 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 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以传真表
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2 名。与会
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贷款和申请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以 12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申请 4.3
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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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和在中国银行哈尔
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保函额度 3.9 亿元即将到期,为了满足
生产经营工作的需求,一公司将向上述银行申请续贷 1000 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以及继续申请 3.9 亿元保函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
保。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
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保函额度 4.3 亿元即将到期,为了满足经营
工作的需求,四公司将向上述银行继续申请一年期 4.3 亿元保函额度,
公司拟为该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 号
法定代表人:赫荣久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一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78,980.64 万元,负
债为 62,189.00 万元,净资产为 16,791.6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8.74%。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4,689.48 万元,净利润 244.61 万元。截止 2014
年 2 月 28 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62.57 万元,净利润-151.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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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 39 号
法定代表人:栾庆志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2050 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90,674.91 万元、负
债为 78,533.86 万元、净资产为 12,140.04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86.6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7,380.63 万元,净利润 559.40 万元。
截止 2014 年 2 月 28 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92.91 万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流动
资金贷款 1000 万元和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
保函额度 3.9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四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保函
额度 4.3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
行营业部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同意一公司在中国银
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一年期保函额度 3.9 亿元。公司同意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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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满足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四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
支行申请一年期保函额度 4.3 亿元,并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李怡厚先生、张兵先生、叶晓峰先生认为:
鉴于公司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融资业务是生产和经营工作
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
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且一公司、四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
132660.95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36000 万
元,合计担保数额 168660.95 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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