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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开说明2014-08-19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4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开说明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我公
司)是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
资公司,建设集团持有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
建股份)33.34%的股权,是龙建股份的控股股东。因我公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大齐公司”)相关承诺的变更工作,8 月 11 日,我公
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关于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4]3 号)。
按照《决定书》的要求,我公司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公开说明,
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承诺的基本情况

   2002 年 3 月 16 日,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公路桥
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原北满特殊
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拓展经营领域为原则,
同意将其持有的大齐公司股权中的一部分(大齐公司 45%的股
权)作为资产置入龙建股份,龙建股份至此持有大齐公司 45%
的股权,出资额为 14850 万元,全部为旧路存量资产。
    2002 年 10 月 15 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办公会议决
定:将大齐公路交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管理,成立大齐高等
级公路管理处,与大齐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实行事业
单位企业化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
理,在大齐公路本息还清后再对主要投资者予以回报。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2013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规定,上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对龙建股份
关于大齐公司的承诺缺少明确的履约时限。针对该承诺中存在
的不规范问题及此项长期股权投资无法取得收益的现状,黑龙
江省交通运输厅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向龙建股份出具了《关于
回购龙建路桥大齐公司股权的承诺函》(黑交函[2014]23 号),
承诺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前对龙建股份持有的大齐公司股份以
现金形式进行回购,并完成资产评估、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及
款项支付等手续,回购金额不低于该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 1.496 亿元。目前,资产评估公司已完成了对大齐公司的资
产评估工作。
    二、未能按期规范承诺的原因
    按照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的要求,我公司未能在 7 月
底前就该承诺的变更事项履行完成龙建股份的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其中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齐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中出现问题,正在协调办理
更正中。
   2、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条款正在协商中。
   3、由于龙建股份为国资控股,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政
府职能机构,双方的协商结果需要逐级上报和审批。
    三、目前的进展情况
    目前,龙建股份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后续事
项积极与我公司、黑龙江省国资委、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协商,
争取尽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四、下一步解决方案
    在龙建股份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
龙建股份将该承诺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获
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将完成股权转让、款项支付等工作。
    五、投资风险提示
    由于该承诺事项的变更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在对龙建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可能会
对龙建股份当期甚至前期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此向
广大投资者提示投资风险。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9 日